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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我市有1077个村民委员会届期已满,要进行换届选举。做好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选好配强村委会领导班子,是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加快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经过周密部署,全市村委会换届实施工作目前正处在选举阶段,雅璜、下王、三界等乡镇进入投票选举阶段。从总体上看,我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继续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但从中也反映出有的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缺乏了解。为搞好我市今年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顺利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选举问题解答如下: 问:今年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本村选民怎样选举产生? 答:今年我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本村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每一选民所直选名额,不得超过应选职数。每张选票不得直选同一选民担任两项职务。选民根据本人意愿在选票职位空格内直接填写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姓名,也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参加直接选举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某一选民获得某一职位投票选民过半数直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 经过直接投票选举,当选人数已达3人,不再进行另行选举。当选不足3人,无法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应当就不足的名额进行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 问:村民委员会成员为什么必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根据这一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本村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中间不经过任何其他环节。无论是采用代表选举,还是采用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实际上都是用间接选举代替直接选举,都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问:我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发布哪几个公告? 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一般要发布以下8个公告:一是成立村民委员会的公告;二是本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和选民名单的公告;三是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名单的公告;四是外出选民委托投票名单的公告;五是村选举办法、选举方式、投票时间的公告;六是直接选举当选结果公告;七是另行选举公告;八是另行选举当选举结果公告。在上述8个公告中,除第1个公告以村党支部名义公布外,后7个公告均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 问:我市对代写选票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代写选票作如下规定:选票必须由选民本人凭《选民证》或凭《外出选民委托证》签字后领取;工作人员要见人核票,签字领票,一人一票。选票原则上由选民本人填写,特殊情况(如文盲或病残)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候选人之外的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选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选民的意愿,一般不得以户为单位代领、代写、代投。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一是希望选民都能前来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二是尽可能使每一选民,不论自己能否填写选票,都能充分表达自己对选举村委会成员的意愿。各村在制定选举办法时,可结合本村实际作补充和完善,并需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问: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 答:什么样的人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直接关系到村民委员会班子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换届选举后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直接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决定,并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村“五比”考核实绩明显;(2)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干净干事;(3)公私分明,处事公正,作风踏实;(4)为人诚实,注重团结,群众拥护;(5)有文化、有本领,身体健康,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胜任村委会日常工作。 近三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推选为村两委会成员:(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纪检部门、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察和正在取保候审的;(2)劳教期满释放未满三年的,或正在服刑或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3)违法建房造成严重影响的;(4)有计划外超生,系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5)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贪污、挪用公款、拖欠和私自出借集体资金,数额较大并使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6)政治素质差,私心杂念重,热衷于拉帮结派,长期闹不团结的;(7)常年外出,没有时间、精力履行岗位职责的;(8)村现职干部在“五比”绩效考核群众民主评议中有二分之一以上不信任票的。 村两委会成员资格条件须经过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问:如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及村民小组长? 答:推选村民代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的指导下,制订村民代表任职资格。村“两委”干部和广大党员要积极参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努力提高党员在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中的比例。村民代表名额根据村的人口规模确定,按每5户—15户推选1人或者由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一般在20-40名之间并设成单数。村民代表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女性代表。村民代表选举按分配名额,一般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用召开户长(户代表)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按得票多少确定。采用流动票箱、举手表决等方式推选村民代表的要掌握条件,从严控制。村民代表选举要与村民小组长选举有机结合、同步进行。 问:对流动票箱的使用有何规定? 答:根据省选举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我市选举原则上采取集中投票形式,设中心投票站和若干投票分站,投票站一般以一个或几个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箱。投票场所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委托投票箱,原则上不设流动票箱,确因居住分散以及因病因残等不能到现场投票的选民,可用流动票箱登门接受投票,但必须从严控制,限定时间,严格管理,由3名以上监票负责。要求所有流动票箱集中统一进行开箱计票。 问:我市对外出选民委托投票有那些规定? 答:外出选民应在选举前回村参加选举,不能回村参加选举的,应在选举日的7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书面委托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所在地有效证明等有效证件,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后张榜公布,无异议的发给委托证。所有委托手续全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办理。委托投票名单应在选举日5天前上墙公布。对委托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选举日3日前向村选举委员会提出。被委托人必须凭委托证领取选票。每一选民受理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受委托人不得再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委托票投入专设的委托投票箱。另行选举时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本市范围内的外出选民不得委托。
嵊州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公室 200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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