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嵊州市鹿山街道委员会文件
嵊鹿委[2006]99号
关于推广“八郑规程”经验进一步加强农村 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办,工作片、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嵊州市委[2006]26号文件精神,现就推广“八郑规程”经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大局,通过典型示范、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提高民主管理的整体水平,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鹿山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广“八郑规程”经验,真正实现村官村民选、村策村民定、村务村民理、村事村民管的民主自治理念,进一步提升全街道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使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经济持续发展,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村内公益事业发展良好,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推进。 三、工作步骤 推广“八郑规程”经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10月)。街道党委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并分片召开专题动员会,对推广“八郑规程”经验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2、分步实施阶段(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按照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全面推广的方式进行,先选择条件成熟的村推行,再逐步在全街道推开。今年下半年选择部份村先行推开;明年上半年在全街道农村全面推广“八郑规程”经验,街道党委将组织培训。 3、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7月至12月)。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不断提升我街道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工作要求 推广“八郑规程”经验,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有效措施;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各个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推广“八郑规程”经验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要进一步强化民主治村理念。各个党组织要把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方法与措施,制订具体计划;要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营造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良好环境;街道将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强化检查和督促,确保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村党支部要树立自抓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实践党内民主,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作出表率;要认真贯彻执行街道党委关于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领导、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民主管理活动。 二要切实加强督查指导。街道把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各村党组织的考核。并专门成立督查指导组,加强对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督查和指导,帮助各党组织加快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进程,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一些好的做法与经验,努力推进全街道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要不断深化总结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是适应新形势,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实践,民主管理的方法和机制还需要不断总结完善。各村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民主管理方法,不断创造新经验和新典型,进一步提高我街道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朱莉鸿;副组长:沈天明、竺乐乐,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和督查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张志善同志兼任,成员:卢国荣、王国金、汪国强。
中共嵊州市鹿山街道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民主管理 规范化建设 实施意见 抄报:市委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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