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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2007年01月17日  

中共嵊州市鹿山街道委员会文件

嵊鹿委[2006120

                                                               

关于全面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通知

 

各办、工作片,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从今年开始,我街道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与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共产党员“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一开展,时间从12月份起至春节前。现将全面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为主线,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立足点,以相关活动为载体,加大帮扶力度,努力构筑全社会参与的综合帮扶体系,在春节前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探索建立起制度创新、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网络健全的扶贫帮困长效机制。

二、活动内容

(一)安排一次“扶贫济困送温暖宣传周”活动。在动员大会后安排一周时间,广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宣传周”活动;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及时宣传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激发社会各界“送温暖、献爱心”的热情,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捐助活动,营造人人关心困难群众、共建和谐鹿山的社会氛围。

(二)发动一场“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捐赠活动。1230日“慈善日”前,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党员干部要带头捐款,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个人开展“一日捐”为主题的募捐活动,企业要积极参加慈善救助冠名基金活动,社会各界要踊跃捐款为困难群众提供资金援助。

(三)组织一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专题督查活动。根据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要求,年底前重点对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集中供养和救灾款物使用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

(四)开展一系列以“党心连民心,情系千万家”为主题的走访慰问活动。元旦、春节期间,结合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走访慰问,重点走访慰问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困难党员、困难离退休干部等困难对象,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关心困难群众生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级组织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领导小组的作用,做好相关活动的衔接和协调工作,使各项活动互通、互联、互补,切实做到广覆盖、高效能、经常化、制度化,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以“为民”为主线,以提高“社会满意度”为标准,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中共嵊州市鹿山街道委员会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送温暖 献爱心 活动 通知           

 

 


编辑 史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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