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嵊市委办[2006]39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社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绍市人[2007]35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高校毕业生中招考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7年全市 80个行政村,共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80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招考对象:具有嵊州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纪守法,热爱农村和社区工作。 三、报名办法 登录嵊州市人才网(www.szrcw.com.cn),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于2007年7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未落户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3 张,到市人才市场(嵊州市东南路569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按上级规定收考务费每人40元。 四、考试形式、时间和内容 考试形式: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考试时间:笔试时间定于2007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2006年7月至2007年7月的重大时事政治)、农村和农业工作主要政策法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等。面试主要测试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 面试人选依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序,按面试人数与录用名额2:1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考察、聘用 体检:在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聘用名额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可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予以替补。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致使招考人员数量达不到招考指标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予以替补。 聘用:考察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至3年,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工作期间薪酬、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按嵊市委办[2006]39号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 83024719 嵊州市人事局 83012235 详情请见:嵊州人才网(www.szrcw.com.cn)
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 嵊州市人事局 200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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