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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街道计生办村主要领导发公开信
来源: 鹿山街道  作者: 张一倩   2008年05月16日  

  

    鹿山街道村级组织换届已全面完成,街道计生办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向所有当选的村书记(主任)发出一封公开信,为推进街道新农村建设,营造“和谐计生”打下了基础。

 

 

附:给村书记(主任)的一封信

 

 

给村书记(主任)的一封信

您好,书记(主任):

从您被当选为村主要领导的那一刻起,就肩负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重任,想必党的方针政策是您工作的指路明灯,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是您工作的动力,计划生育工作是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我们向您提供现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主要的政策、法规知识。明天我们将与您一起为营造科学、和谐的人口和计生环境共同奋斗。

一、一把手负责制    2006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2006]22号文件---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文件从八个方面阐述抓好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村计划生育组织机构    根据(省条例)规定行政村应设立: 1、计划生育委员会;2、计划生育办公室;3、计划生育协会(见办事处[2008]26号文件)。

三、主要的生育政策    1、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省条例)规定十二种条件的对象(略)经批准可生育第二个子女。2、严禁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

四、对违法生育对象的处理    违法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等(根据生育类别)的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五、一票否决制    2007年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文件规定,出现违法生育的村二年内取消综合性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人员一年内取消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党员违法超生的开除党籍。

六、计生管理对象的界定    1、双方均满婚龄的不管户口是否迁移,农嫁农的男方管,其余均为女方管;2一方或双方未满婚龄生育的由女方管理3、女方(满婚龄)为外省农业户口婚嫁我省的由男方管理。

七、计划生育工作阵地建设    1、管理服务阵地—-计生服务室(要挂牌,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2、教育活动阵地——设立计生协会“会员之家”和人口学校(要挂牌);3、计生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鹿山街道计生办


编辑 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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