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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农业气象灾害发生特点及规律
我省农业气象灾害具有种类多,频率高、强度大、灾情重等特点,主要灾种有台风、洪涝、干旱、低温冻害、寒潮大雪以及冰雹大风等。
1.台风。台风是我省最主要的农业气象灾害,其影响严重程度居气象灾害之首。
2.洪涝。洪涝是我省最大的农业气象灾害。
3.干旱。干旱是我省较为突出的农业气象灾害。
4.低温冻害。低温冻害是我省危害较重的农业气象灾害。
5.冰雹大风。冰雹大风是我省局部多发的农业气象灾害。
综上所述,我省农业气象灾害具有鲜明的特点和规律。一是季节性。如台风一般发生在夏、秋季,而冬季则不会发生;二是区域性。如台风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内陆地区则较少发生;三是局部性。有些灾害虽然可以打乱区域,但仍有局部性,如洪涝、冰雹,一般就几个地区,不可能所有地区都发生;四是多灾并发性。往往灾害发生形成连锁反应,如台风—暴雨—洪涝—农作物病虫害等。
农业气象灾害是客观存在的,又是不断变化的,近年来,灾害发生呈现出新态势和新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和其他反自然现象所形成的污染,破坏了自然气候的分布和平衡,加之人为破坏,造成环境质量恶化;水土流失,河流、湖泊缩小,土地污染,导致农业生态日益失衡;地球变暖,雨、雪、雹的不正常降落,致使天气气候极端事件的发生频率趋多、趋强,自然灾害的频率和烈度也越来越大。主要呈现以下特征:一是大灾次数增加,小灾次数减少,灾害发生的间隔期越来越短。以2005年为例,我省先后遭受低温冻害、干旱、暴雨、台风等灾,尤其是7-10月间的台风接二连三,共有5个台风影响和登陆我省。二是农业成灾面积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所扩大,成灾率上升。据1996-2000年统计,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累计28922万亩,成灾面积4207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14.5%;2001-2005年统计,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累计 22099万亩,成灾面积 3394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15.4%。 三是大灾之后的经济损失越来越大。随着农业资本和技术集约度的提高,灾害损失更为显性、更为集中,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灾害损失越大。仅2001-2005年,浙江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497.5亿元,年平均在100亿元左右。此外,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分割过于零散,限制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之城市迅速扩张,道路等基础设施大量上马,人为地破坏了自然排泄系统。导致一些地方农田水利设施老化,损毁严重,排灌不畅,失去了抵御自然灾害的功能,抗灾能力下降,成灾率上升。还有部分地区农作物种植布局不尽合理,不能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农作物布局没有充分考虑灾害因素,受利益驱使,盲目发展不适合本地种植的农作物,一旦发生灾害,即造成严重损失。
二、农业防灾、减灾、抗灾的措施建议
农业是一种社会再生产,但在很大程度上仍然表现为一种自然再生产,自然界可以决定农业的丰歉。人类不能控制自然灾害的发生,但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则可减轻灾害损失程度。有计划的采取防灾、减灾、抗灾措施是战胜灾害的长远战略方针,也是经济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防灾、减灾、抗灾工作已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农业防灾、减灾、抗灾的措施亟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1.积极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事实证明,许多自然灾害是由于人类肆意开发资源,破坏环境所造成的。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是抗拒自然灾害的本质条件。因此,减少灾害的发生必需从保护环境入手,严禁砍伐森林、破坏植被、围湖造田、河床开垦、污染水与大气。要大力提倡植树造林,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农业要以改善生态环境,转变生产方式,控制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为目标,发展安全、高效、生态农业,建立良性农业生态系统,实现经济和生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 制定防灾预案,变被动为主动。防灾预案的制定是“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综合治理”防灾减灾方针的具体化。它包括灾害的监测与预报、防灾抗灾的布局、物资技术的准备、抗灾救灾的组织、岗位责任制及灾后恢复生产等。防灾预案制定越合理、越具体、越切合实际、可操作性越强,减灾的效益就越大。
3.健全储备制度,做到有备无患。储备救灾物资在应对灾害,恢复灾后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当前因省级储备规模较小,且结构单一,难以满足需要。因此,要进一步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扩大救灾种子储备规模和范围,除扩大粮食作物救灾种子储备量外,还应增加经济作物种子、消毒药剂、农业柴油、化肥农药等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同时,设立农业救灾专项资金。
4.建立保险机制,化解农业风险。近年来,随着农民经济收入的显著提高,多数农民已具备参加农业救灾保险的承受能力,并有要求建立共同防御灾害风险机制的强烈愿望。开展农业救灾合作保险,有利于克服救灾救济单纯依靠国家的弊病;有利于拓宽资金渠道,增强救灾实力;有利于化解农业生产风险;有利于救灾工作更加科学;有利于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开展农业救灾合作保险势在必行,是救灾体制改革的根本出路。要积极开展农业救灾合作保险,按照“低保障起步、保大灾为主”的要求,以台风、洪水、传染性疫病等大灾为主要保险责任,并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原则上保障程度以补偿承保对象的物化成本、恢复生产为标准。参保对象为列入保险范围、具一定规模的种养专业大户。同时,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自建基地或与农户紧密联结的生产基地实行统一投保,鼓励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为其成员统一投保,鼓励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以村为单位联户投保。
5.增加投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我省在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在防御自然灾害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十五”期间全省水利建设总投入达600多亿元,相继完成了几个大工程,在防汛抗旱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入严重不足。尤其是近年来,一些农田灌溉设施年久失修,损毁严重,难以真正发挥抵御自然灾害的功能,农业生产损失较大。防灾、减灾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改善农田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6.趋利避害,合理安排种植布局。自然灾害与任何事物一样具有双重性,即有害的一面,又有利的一面。农业防灾、减灾就要趋利避害,合理安排农作物布局,搞好适应性种植。一是因地制宜调整作物品种布局。我省河谷平原、低丘盆地热量较优,适宜种植以连作稻为主体的三熟制;浙北平原和东北部沿海岛屿光、热、水条件较优,适宜发展啤酒大麦;春雨偏多的浙中、浙南地区可多种耐湿的油菜,适当压缩小麦面积;缺水宜干旱的金衢盆地和丽水等地可发展旱作农业。二是选育、筛选抗逆性强的良种进行种植。针对宜发生的气象灾害,选择相应的品种种植,有效抗衡某一方面恶劣气象因素,避免或减少损失。三是调节作物播栽期。根据作物种类和品种特性,适当调节作物播栽期,使作物避开不利气候,获得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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