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市农村家庭聚餐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公共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家庭聚餐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公卫委办[2008]3号)精神,竹溪乡加强农村家庭聚餐管理。
一是执行家宴申报备案。二是村公共卫生联系员和村责任医生现场指导服务。三是乡镇卫生院做好农村厨师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四是广泛开展食品卫生法律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将农村家宴管理作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