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明确汽车摩托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有关事项
日前,市区一摩托车经销商打进本报热线称,希望通过报纸提醒购车的市民,有人冒用发改委的名义,说可以去领退税下乡补贴,希望车主不要轻易相信,更不要汇钱过去。这位经销商提醒广大市民,当心类似的电话诈骗,谨防受骗。
这位经销商说,冒用发改委的名义打去电话的对象是在2009年2月1日前买的摩托车车主,问他们有否收到退税下乡补贴通知,并提供所谓的免费电话咨询,说只剩下最后一天或半月了,让农户到银行去办退税,然后借机行骗。因此,经常有摩托车买主来他们店询问,到底有没有这回事,还有车主跑到税务部门去问。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随着国家汽车、摩托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深入实施,以及汽车以旧换新金额的进一步提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补贴对象对汽车、摩托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不是很了解,对补贴对象进行诈骗,也时有发生。为预防诈骗,减少损失,明确汽车、摩托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有关事项,以飨补贴对象。
一、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有关事项
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时间原定为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10个月),现国家决定延长一年,2010年度继续实行汽车下乡政策。摩托车下乡实施时间同家电下乡实施时间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4年)。
汽车下乡补贴标准,汽车销售单价5万元及以下的,补贴车价的10%,汽车销售单价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5000元。摩托车下乡补贴标准,摩托车销售单价5000元及以下的,补贴车价的13%,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定额补贴650元。另外,有“汽车下乡”和“摩托车下乡”标志的属汽车下乡和摩托车补贴车型。
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有关事项
据了解,浙江省是全国9个汽车以旧换新试点省(市)之一,实施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试点期满后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
2010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由3000元—6000元调整到5000元—18000元,即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由3000元—6000元调整到5000元—18000元。除专项作业车补贴没有变化外,其他各种车型的补贴上调了2000元—12000元不等,其中,重、中、轻、微型载货车的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18000元、13000元、9000元、6000元;大、中、小、微型载客车分别调整为18000元、11000元、7000元、5000元;1.35升及以上、1—1.35升、1升以下排量轿车分别调整为18000元、10000元、6000元。同时,将车辆使用年计算的终止日期调整为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对已按原补贴标准发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经核实确认后,依据新标准向车主补发差额部分补贴资金。
汽车以旧换新有关手续的办理,旧车报废,车主可以到绍兴市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设在我市的回收点办理旧车报废手续,购买新车补贴资金的申领到绍兴市越城区商贸办办理(全绍兴市统一)。
三、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的申领
嵊州市内购买的下乡车,由销售店统一申报;嵊州市外国内购买的下乡车,由补贴对象自行申报。申报地址:嵊州市官河路501号(邮政大楼一楼西边邮政储蓄银行)。经审核后,补贴资金直接打入补贴对象提供的邮政储蓄银行“一折通”存折中。
有关部门提醒:市民若接到以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为名的诈骗报警电话,不妨向相关部门核实,或者直接拨打110进行咨询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