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从市教育体育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进一步推动我市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学生身体素质,提高我市田径运动水平,经研究定于4月中旬举行嵊州市第十八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同时,为便于做好组织选拔工作,市教育体育局发布竞赛规程,希望各学校认真研究,积极做好组织工作,抓好赛前训练,力争在比赛中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嵊州市第十八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一、时间:4月中旬
二、主办单位: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三、参加单位: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四、组队及参加办法
1.根据上届团体成绩升降级学校
升甲组:高中:职教中心
初中:黄泽镇、剡城中学教育集团、石璜镇
小学:三界镇、石璜镇、竹溪乡、城南小学
降乙组:高中:黄泽中学
初中:金庭镇、浦口街道
小学:东圃小学、甘霖镇、爱德外国语学校、剡湖街道
2.团体分组:
高中甲组:嵊州中学、马寅初中学、爱德外国语学校、职技校、职教中心
高中乙组:黄泽中学、崇仁中学、长乐中学、三界中学
初中甲组:马寅初中学初中部、爱德外国语学校、嵊州中学初中部、崇仁镇、三界镇、甘霖镇、长乐镇、黄泽镇、剡城中学教育集团、石璜镇
初中乙组:金庭镇、浦口街道、仙岩镇、贵门乡、剡湖街道、鹿山街道、北漳镇、谷来镇、下王镇、三江街道
小学甲组:崇仁镇、城北小学、鹿山小学教育集团、剡山小学、剡溪小学、黄泽镇、逸夫小学、长乐镇、三江街道、三界镇、石璜镇、竹溪乡、城南小学
小学乙组:东圃小学、甘霖镇、爱德外国语学校、剡湖街道、浦口街道、仙岩镇、下王镇、北漳镇、鹿山街道、金庭镇、里南乡、谷来镇、通源乡、育英小学、贵门乡、王院乡
3.各组按出生年龄分组
比赛分设:
18岁以上组:是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在校学生。
17岁组:是19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在校学生。
16岁组:是200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在校学生。
15岁组:是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在校学生。
14岁组:是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在校学生。
13岁组:是20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在校学生。
12岁组:是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在校学生。
11岁以下组:是200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在校学生。
4.参加人数与组队办法
高中甲组可报运动员10名,其中17岁、18岁以上组各报2男2女,余可机动。高中乙组可报运动员6名,其中17岁、18岁以上组各报一男一女,余可机动。
初中甲组可报运动员14名,其中14岁、15岁、16岁各报二男二女,余可机动。初中乙组可报运动员8名,其中14岁、15岁、16岁各报一男一女,余可机动。
小学甲组可报运动员14名,其中11岁以下、12岁、13岁各报二男二女,余可机动。小学乙组可报运动员8名,其中11岁以下、12岁、13岁各报一男一女,余可机动。
高中甲组、初中甲组、小学甲组报名人数在以上名额外可再增报2名(只允许参加接力比赛)。
各单位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其中初中甲组和小学甲组可以增加1名)。
组队办法:市属学校、民办学校单独组队,其它以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为单位组队。运动员必须是组队单位所属学籍相应学段的在校学生。
5.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思想进步、学习认真、身体健康。本次竞赛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参赛。浙江省以外户籍的运动员如无身份证的可以凭局今年统一下发的注册证参赛(以前注册证作废),注册证办理方法:各校填好《省外户籍运动员注册登记表》各项内容(附件4),粘贴上运动员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大小不要超过25×35mm,格式为JPG)后,将登记表(以校名为文件名)于2016年3月22日前发邮件至:418111588@qq.com。教体局将统一时间进行审核后发注册证(具体时间另定),此类运动员可凭注册证参赛。
6.参加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代表队运动员号码已在报名软件中作固定安排(不得擅自修改),以后按该号码参赛,运动员号码布各单位自备。
五、竞赛办法
1.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根据团体总分名次采用升降级制。高中甲组后1名,初中甲组后2名、小学甲组后4名,降为乙组。高中乙组前1名,初中乙组前2名,小学乙组前4名升为甲组。
2.18岁、17岁、16岁、15岁组比赛单项,11岁、12岁、13岁、14岁组的运动员除比赛主项外,须参加规定副项比赛。11岁、12岁组主项占40%,副项占60%(共三项,每项占20%),13岁、14岁组主项占60%,副项占40%,如总得分相同,则以主项成绩好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身高高者名次列前。
3.单项按年龄组统一比赛,录取名次。
4.11岁、12岁组每人限报一项,每项限报二人。其它各组每人限报二项,每项限报二人,全能不兼报单项。
5.有主、副项的项目,如二个主项的副项相同,则副项将进行二次。主、副项比赛均进行一轮,田赛项目均跳或掷三次(跳高除外)。
6.田径训练点运动员按特定办法执行。
7.执行中国田协审定的《2010年田径规则》。
六、竞赛项目与器材规格:(附件3)。
七、名次录取与计分
1.各年龄组单项均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11岁、12岁组,全能及4×100米接力加倍计分。单项(11—14岁组主项)达到《嵊州市中小学生田径竞赛达标标准》(附件5)的加2分。
2.报名人数只有六人或不足六人减一录取,计分不变。如只有一人,录取一人,按6分计分。
3.高中团体甲、乙组均取前三名,初中、小学团体各组均取前六名,初中甲组和小学甲组采用二次排名。团体名次按各单位所得名次分之和排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八、奖励办法
高中甲、乙组团体前三名,初中、小学各组前六名发给奖牌,个人前三名发给成绩证书。
九、经费
1.代表队费用自理。
2.大会裁判工作人员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十、报名、报到时间及抽调人员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