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快老旧车淘汰工作,进一步深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确保完成老旧车淘汰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绍兴市老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乡积极开展老旧车淘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