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我市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启动暨业务培训会,这标志着我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改变以往的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吃皇粮”状况,探索建立模拟内部市场,试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从而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夯实分级诊疗基础。目前这项机制正在试点,我市是全省四个改革试点之一。
2010年起,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并执行零差率销售,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同步建立了“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政补偿机制,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可及性和公平性明显增加。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近年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效率低下和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足的问题凸显。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加快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基层运行新机制,我省开展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
据了解,改革后,一方面,政府履行办医责任,维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对符合政府规定的建设发展等项目支出,如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养和培训经费、人员经费(基本工资和部分五险二金)等,由同级政府纳入财政预算,通过专项补助方式足额安排。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活力,调动基层积极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运行经费、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福利待遇等,要通过提供服务的方式由政府购买。
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主要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别价格没有调整到位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购买的方式采用标化工作当量法,将基层提供的服务按标准当量进行标化,政府按照协商确定的单位当量价格进行购买,购买资金总额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考核情况下发。
“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有效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市卫计局副局长斯学军告诉记者。
据悉,我市在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补偿机制改革的同时,将村卫生室也同步纳入了改革范围。现阶段对紧密型管理的村卫生室提供的服务将按比例进行购买,今后随着村卫生室机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不断发展,逐步实现与卫生院同质同价购买,此举在全省尚属首创。
名词解释:标化工作当量,就是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不同类别、不同工作量从不可比变成可比,建立一个可以采集、容易统计的方法,根据不同服务项目的时间消耗、技术难易程度、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采取不同的标化值,来计算每个标化工作量的成本应该是多少。按照我市方案,1个普通门诊工作时间为1个标准当量,1针次预防接种所花费的劳动成本相当于1.5个普通门诊,以此类推建立起标化值以及标准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