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涂专用标识 促进规范管理 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公车使用管理,近日,我市启动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一喷涂公务用车专用标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乱停乱放、违章驾驶等现象。
据悉,本次喷涂工作实施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保留的车辆。其中机要应急调研用车、老干部服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喷涂“公务”字样及监督电话“12345”。执法车中央有统一标识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统一标识图案的,喷涂“执法”字样及监督电话“12345”。
“如果有个别车辆不按规定喷涂标识或者故意遮挡擅自损毁标识的,我们将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市纪委相关室负责人介绍道。
为确保公车标识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市纪委督促各单位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强化对领导干部、机关公职人员及司勤人员的纪律教育,真正让公车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网络举报平台等方式,进一步畅通社会参与监督的渠道,随时随地受理监督举报,并迅速进行查证核实。
下一步,市纪委将通过查阅出车台账、实地检查、利用公安机关“天网”工程查看实际行驶轨迹、乘坐人员等方式,对违规驾驶停放公车、公车私用、拆卸、故意破坏GPS逃避监管、违规借用占用下属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等问题,平时开展不定期检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督查。对拒不喷涂公车标识、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损毁标识以及被群众举报违规使用公车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严重违纪、重复违纪的,加大“一案双查”的力度,既严肃问责当事人,又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