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电瓶车借给熟人,因对方没有及时归还,金某竟用报假警的方式想拿回电瓶车。近日,金某因报假警被处拘留。
当天,剡湖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金某报警,称其停放在官河横路一便利店门口的红色电瓶车在充电时被盗。为证实自己所言不虚,金某还提供了店门口的监控视频,从视频中可以看出,金某的电瓶车确实被人骑走了。
接到报警后,剡湖派出所民警立即立案侦查。经过大半天的追踪排查,当天晚上8点多,民警终于在一网吧门口发现了金某被盗的电瓶车,并找到骑走电瓶车的韩某。看到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民警,韩某很是惊讶,对盗电瓶车之事一口否认。在派出所,韩某解释,电瓶车是他向朋友金某借的,只是因为下雨,没将车子及时归还,再加上手头也没有金某的电话号码,所以一直没有联系金某,直到民警找上门。
韩某所言与金某所说的情况差别很大,民警调头又去问金某事情经过。面对民警的询问,金某只好说,电瓶车确实是韩某借走的,由于自己联系不到他,怕拿不回电瓶车,于是就到派出所报假警,谎称电瓶车被盗。
金某的行为已构成报假警,并造成基层警力的浪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金某被处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事实上,如果因为联系不到借车人,金某完全可以通过另一种方式解决问题,如向越乡警务管家求助。一般情况下,警务管家在确定借车人信息无误时,可以帮助金某联系对方,请对方及时归还车辆。
对此事,民警也提醒:110是社会应急的重要公共资源,类似金某这样虚假报警的行为,会严重浪费基层公安机关的警力,实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