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午,交警在市区某酒店门口查获一辆违法遮挡号牌的轿车,驾驶人许某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天上午10时30分左右,市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中队长朱祖高带领协警在开发区天乐路与双塔路交叉口附近查处违停时,发现一辆外地牌照的灰色蒙迪欧轿车停在某酒店门口,前后车牌都用迷彩车牌套罩住,车牌号被完全遮挡。
如此明目张胆遮挡号牌的可真是少见,朱警官震惊之余,当即拍照固定证据,随即叫来拖车将违法车辆拖往停车场。
这时,一个30多岁的男子匆匆赶来,表示自己是该车驾驶员。他解释,自己是江西景德镇人,驾车到嵊州办事,为避免路上被电子警察抓拍,就想出了这样一个“高明”的办法,没想到被交警当场查获。证据确凿,他也无话可说,只能当场向民警承认自己犯了错,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2款明确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据此,交警对驾驶人许某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此外,因许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1B2,按照规定,许某不光要参加满分学习及科目一的考试,而且考试合格后,其驾照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后降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