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要做好生态文明建设,我们根据2015-2017年版本《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来具体展开解读。
一、“县域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包含哪些内容?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2.消除黑臭水体; 3.空气质量; 4.水环境质量; 5.公众参与。
二、“县域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实施标准是什么?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
2.消除黑臭水体:未出现黑臭水体。
3.空气质量: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
4.水环境质量: (1)按国家规范划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且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 (2)辖区无劣于Ⅴ类水体。
5、公众参与: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