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市人民法院借用绍兴中院的网拍平台开始实行司法网拍,当年12月,市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建立网拍平台,实现自行拍卖,从此网络拍卖开始正常化运作。网络司法拍卖无疑是加速执行财产变现,解决执行难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4年拍卖标的物775件
2013年8月20日上午10时许,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第一拍成功“落槌”,顺利拍卖了位于三江东街的一套房产。此次拍卖为时24小时,共有3人报名参拍,出价23次,延时3次,并引来2505人次网民的围观,最终以63万元成交,远超起拍价52万元,溢价率达21.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8900元。
“网拍第一槌成交之后,网拍帷幕由此拉开,经过4年的运行,网拍运作模式已非常成熟,并随着网拍被更多人知晓和接受,拍卖效果也越来越好了。”专门负责网拍这块工作的法院执行局执行员钱军波对此深有感触。
今年8月份,因债务纠纷,济南一家房地产公司有20多套公寓需被拍卖,网拍公告一出来,拍卖意向人咨询电话让钱军波应接不暇。8月16日,钱军波专程赶到济南,花了整整1天时间,带拍卖意向人踏看了房产。8月19日,开拍后,20多套总起拍价600多万的房子经过多轮竞拍,最后被拍卖的总价达到1000余万元,溢价率高达65%左右。
金额高达上千万的标的物也进入网拍程序,今年5月份,我市一家企业破产,土地、厂产及设备等资产进入网拍平台拍卖,最后被另一家公司以高达6700万余元的高价拍走,这是人民法院迄今为止拍卖成交的最大标的。
钱军波告诉记者,相对来说,房产等不动产由于不能移动,本地或附近县市参与拍卖得较多,但汽车等能移动的标的物,则吸引了全国各地的人来参拍。据统计,这类标的物不论是拍卖的成交价还是溢价率都比较高,这对申请执行人还是被执行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网络司法拍卖优势多
在网络司法拍卖中,网络充当着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角色,无偿提供技术支持与平台服务,并通过计算机程序设定,让竞买人在该平台上开展独立竞价,相比传统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具有方便快捷、加快标的物变现进度和促进标的物价格最大化等优势。
司法网拍最大的优势是方便快捷,扩大了公众竞拍参与机会。传统拍卖模式中的拍卖信息传播能力有限,而且竞拍人必须亲自赶赴拍卖公司报名,再赶到现场参加竞拍,但在司法网拍过程中,竞拍人能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电脑前动动手指,足不出户便能参加竞拍,这为吸引全国各地的人们参与网拍提供了可能。
司法网拍第二大优势是不收佣金,竞价次数不受限制,促进标的物价格最大化,这对被执行人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司法网拍的零佣金制度,可以实现拍卖价格最大化和拍卖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地保护拍卖各方的利益。据市人民法院统计,司法网拍的成交率、溢价率都优于传统司法拍卖。拍卖过程中具有自动延时功能,比如在拍卖结束前的两分钟内有竞拍人出价,系统便会自动延长五分钟的竞拍时间,次数没有限制,保证了竞拍人权益的最大化。
司法网拍能有效地提高拍卖效率,加快标的物的变现进度。传统拍卖模式中竞拍人必须在拍卖公司缴纳保证金,竞拍失败后还需办理退款手续,网拍中淘宝网会自动锁定或释放竞拍人的保证金,为竞拍人节省了大量宝贵的时间。
司法网拍还推出按揭贷款机制,这一举措为网拍参与者有效减轻了资金压力。很多市民认为,通过法院司法拍卖处理的房屋等财产价格比较实惠。然而,动辄上百万元的款项要一次性付清,还是让一些有意参拍者望而却步。为进一步增强司法网拍的参与度,提高拍卖成交率,法院通过与银行合作,引入“司法网拍+按揭贷款”的网拍新模式。2015年年底,通过与市房管委、农村合作银行的不断沟通、协商,法院推出了“司法网拍+按揭贷款”新模式。今年上半年,我市一家企业通过司法网拍方式以4256万元的价格拍到大块地皮和厂房,这为企业扩大生产,将为来腾飞打下了基础,但由于4200多万元现金比较压手,最后在法院协助下,通过按揭的方式从银行贷到了2100万元,目前贷款手续已办好,资金全部到位,企业择日即可搬迁入新厂区中。
另外,司法网拍制度完善,还能有效规避不良后果。司法网拍一经成交,竞拍人被淘宝网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账户,若竞拍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内缴纳余下金额,将由竞拍人支付因此而造成的重新拍卖可能产生的差价款及费用损失。
司法网拍公开透明,还有利于促进廉洁司法建设。传统委托拍卖存在大量权利寻租空间,容易成为司法腐败的高危领域,而网络司法拍卖一经上传,在淘宝平台上便处于完全公开状态,任何公众都可点击网页浏览相关信息,又由于竞拍报名者皆处于匿名状态,无法获取其有效的身份信息,暗箱操作和串标现象没有了生存空间。司法网拍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防止在司法拍卖领域中滋生腐败。
恶意毁拍将遭受惩罚
近日,南京两名男子在司法拍卖中将一部iPhone7手机恶意拍到27万,最终竞拍成功者却拒付,南京秦淮区法院分别对两人予以罚款处理。市人民法院提醒竞拍人要事先了解拍卖物,理性竞拍,切勿扰乱司法秩序,否则将遭受没收保证金等损失。
今年5月,一辆小汽车进入拍卖程序,评估价为9.8万元,起拍价为6.9万元,开拍后,经过多轮竞拍,最后车子被江西省广昌县(省市)一位市民拍走。但拍走之后,这位市民表示车子不想买了,想要悔拍,如果他最终决定悔拍,他的保证金将被没收。
2014年,市人民法院在拍卖东南路万都豪庭的一处房产时,4月28日,高某以141万元的价格拍走了这套房子。但拍卖成交后,高某逾期未交付拍卖款。5月26日市人民法院启动重新拍卖程序,再次将这套房子进行网拍,拍卖亦以141万元成交,而买受人费某又与前次高某一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拍卖款的交纳义务。7月28日,法院启动第三次拍卖程序,这套房产最终以131.5万元成交,买受人如期付清全部拍卖款。
经调查,这套房子在前两次拍卖中的两次竞拍成功未按时付款,实际均系高某竞拍(费某系高某叫其竞拍),每次参拍的20万元保证金也由他交入。据此,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高某的保证金中扣除与第三次拍卖成交价之间的差价95000元,同时承担其他费用损失5000元。高某因恶意竞拍付出了代价。
法官告诉记者,司法拍卖具有法律严肃性,个人一时冲动造成悔拍行为,直接侵害当事人利益的同时,也影响了司法权威,耗费了司法资源,是一种扰乱正常司法秩序的行为,对此,法院将依法没收悔拍人的保证金,并将被列入竞拍黑名单。
法官还提醒市民,在参与司法网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竞拍须知等,了解财产权属状况、瑕疵问题、过户税费负担,原财产权所有人拖欠的违章罚款、物业费、水电费等也要了解清楚,参与竞拍前最好进行实地踏看,做到心中有数,理性参与竞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