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嵊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授权和诚信承诺书》一份
3.《嵊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表》一份
4.《嵊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表》一份;
5.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等户籍证明复印件一份;
6.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如单身的由村社区妇女主任开具单身证明,街道计生进行确认)
7. 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材料一份:残疾证.医院诊断书等复印件,必要时由市人民医院指定医生出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健康体检表》(原件);
8. 《通告》(第一次公示)原件一份,公示照片一张;
9. 户主嵊州市农商银行卡(结算账户)复印件一份;
10. 户主一寸近照三张;
11. 有必要时要求申请人家庭成员或法定赡(扶.抚)养人家庭成员提供《收入证明》或《灵活就业人员或无业人员收入具结书》;
12.具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子女但赡养支付能力有限,其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相关经济条件状况的证明,如不生活在本市的,由其所在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相关经济条件状况的证明。
13.《嵊州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盖章原件一份;
办事流程:申请→调查核实→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