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一线日常执法巡查和现场监管功能。以乡村建办和辖区综合执法中队为依托,统筹国土、环保、安监、规划等力量,形成综合执法合力。建立行政执法指挥协调机制,对于需要多个执法队伍或市乡联动处置的事项,进行统一指挥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建立综合执法平台协调组,由分管领导为组长,乡村建办、环保所、安监站以及辖区综合执法中队、国土所、规划所等负责人为成员。乡村建办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