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考官”要求专业。由市委政法委2名班子成员担任召集人,抽调政法部门4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8名业务骨干为组员组建4个检查小组,实行交叉检查。改变以往检查人员少、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强化评查力量和效果,确定每年的6月和12月为集中检查月。
二是“考题”突出重点。根据各司法机关工作性质,有针对性进行重点检查。如市人民法院重点检查存在执行异议、执行期超过六个月、财产处置和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等案件;市人民检察院重点检查不起诉案件;市公安局重点检查不予立案和立案后撤销的案件;市司法局重点检查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失管、漏管案件和对律师投诉的案件。
三是“考纪”力争严格。制定不起诉案件统计表、民事执行案件检查表、立案后撤案案件检查表等6张表格,建立规范的执法检查“台账”。以“四见”为抓手,对发现的问题,做到见通报、见责任人、见整改措施、见处理结果。去年来,集中评查案件216件,检查发现法律文书欠严谨、案件办案期限过长、部分案件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17件,均在第一时间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