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16年12月,嵊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匿名举报电话,声称位于嵊州市北直街的某银楼在销售假冒的卡地亚戒指。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电话依法检查该店时在该店柜台的抽屉内发现有三个标有"Cartier"标识的戒指,当事人未能当场提供该戒指的相关证书。
【处理结果】
经调查取证,“Cartier”商标的所有人为卡地亚国际有限公司,市市场监管局于2017年1月委托卡地亚国际有限公司在中国国内鉴定及业务授权委托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三个戒指其中一个没有独立编号,另外两个独立编号在卡地亚公司的记录中查询不到,均为假冒商品。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商标法》对珠宝店立案查处,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假冒商品,并处以罚款29760元。
【案例点评】
该案中珠宝店销售假冒“Cartier”戒指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该案以行政刚性维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