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嵊州市公安局仙岩派出所下王片警务管家到下王镇沙弄村列行走访时,接到警务助理俞某提供线索称有村民向他反映有人在自家屋边空地上种植罂粟。
接到线索后,警务管家立即协同警务助理俞某赶往现场处置。经查找,民警在嵊州市下王镇某村的地里发现了违法种植的罂粟。经了解,发现的罂粟系沙弄村民童某种植,因其患有晚期癌症,生活不能自理,且家境贫困,听闻能用罂粟止痛,就开始种植。
得知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上门告知童某种植罂粟的违法性,因考虑到童某病情严重,通过警示教育,使其认识到了错误,并承诺以后不在种植,在村干部的见证下,警务管家民警将40余株罂粟全部铲除。
事后,仙岩所警务管家通过入户走访,向辖区群众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教育告诫他们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及由此承担的法律责任,赢得了辖区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警方提醒,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