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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嵊州沈乃灿: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来源:中国网视窗 作者:洪旭朝 吕忠伟 2018年05月22日 

  浙江省嵊州市三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沈乃灿,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有42人,其中绍兴3人。

  沈乃灿,自1984年担任三界镇沈塘村治保主任以来,始终坚持以群众利益为中心,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探索规律,创新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参加调解,在平凡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尽心尽责,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60余件,没有发生矛盾激化或“民转刑”案件和“越级上访”问题,得到当地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誉。2012年被浙江省司法厅授予“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2017年11月被评为“浙江省一级人民调解员”,多次应邀为全市大学生村官及农村干部讲授关于调解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沈乃灿坚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用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新时代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不断坚定政治信念,自觉增强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自学钻研法律知识,放弃节假日和日常休息时间系统学习婚姻、继承、债务、侵权、劳动、土地等法律法规,成功通过国家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同时积极学习人民调解相关业务知识和调解技能,逐渐从一名“门外汉”变为“行家里手”,成功调解了“68岁老太在同村72岁老人床上猝死”等重大而棘手的纠纷案件。

  在多年的调解实践中,沈乃灿总结出“动之以情、以情感人;晓之以理、以理服人;明之以法,以法律人”的调解方法。通过将法、理、情融于一体,让当事人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促使矛盾纠纷有效化解。2015年,针对当地婚姻家庭纠纷诉讼案件增多的现状,在三界法庭创立“婚姻家庭驿站”,积极动员村妇女主任、调解主任和热心公益的老干部、老党员等组建婚姻家庭纠纷义务调解队。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重视,对原有的婚姻家庭学校进行了完善创新,把调解室装饰布置成“爱之园地”、“恋之风景”、“家之温馨”等系列照片幕墙,打造模拟“宣誓台”,通过“回味”相识、相恋、成家的温馨图片、观看法庭宣判的真实案例和家庭破裂造成的后果等录像,引导当事人作出理性、正确的“选择”。

  三界镇徐某与赵某系高中同学,相恋同居并育有一子,但两人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一纸诉状告到法庭,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并发生了肢体冲突。法庭通过与当事人沟通,发现双方之间存有感情基础,于是委托“婚姻家庭驿站”进行调解。沈乃灿及时了解事情真相,通过推心置腹、苦口婆心地劝说,引导他们到“回味室”再现恋爱的美好情景,平复双方情绪,乘势进行摆法理、事理、情理,使双方重归于好,并补办了结婚手续。

  沈乃灿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本着“群众工作无小事”的原则,认真负责处理每件矛盾纠纷,热衷于与群众打交道,耐心处理家长里短、邻里纠纷等琐碎的事情,努力争取让群众放心、满意。去年上半年沈乃灿在调解室接待了一位九旬老人,他因居住问题与其小儿子发生矛盾,要求分居。沈乃灿立即前往该村向村干部了解情况,耐心细致地做老人儿子的工作,最终解决了老人的住房问题。之后每隔一段时间,沈乃灿总是不忘去探望老人。

  “有事找乃灿,有难找乃灿”是当下流传在当地民间的一句口头禅,短短一句话足以表明沈乃灿的真诚、沈乃灿的威信、沈乃灿的为人。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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