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及绍兴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安排,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18年5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现特向全社会征集固废污染防治的意见建议,征集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至6月30日。有关情况请反馈至电子邮箱491918039@qq.com。联系 人:马坤坪;联系电话:0575-83332918。
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