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5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市监委、市人大法制内司委、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教体局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分别作交流发言。大家各抒己见,表达了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修改宪法重大决策的思想自觉,表达了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行动自觉。现将发言内容进行摘登。
市人大法制内司委:做好“破立”结合文章 切实增强宪法意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所谓不破不立,要切实推进这项工作,需要做好“一破一立”的文章。
首先,谈谈“破”的问题。所谓的“破”,就是破除社会上的一些人对宪法不正确的认识。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如果理念不正确,行为就要出问题。目前,社会上存在着宪法太过高大上、学习具体法律法规比学习宪法更重要等一些错误认识,实际上,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错误行为。宪法是万法之源,这些具体的法律法规都是对宪法的细化而已。宪法不仅和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而且决定着国家和个人的命运。从大处看,国体政体、国家机构、公共权力等都是由宪法规定的;从小处说,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来自宪法,我们的衣食住行,从出生到死亡所涉及的各个方面权利义务都是来自于宪法的规定,可以说宪法是公民权利宣言书。虽然宪法的作用和影响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但为什么有些人还存在一些错误思想呢?那是因为他们误以为当下的美好生活本来就应该有的,不懂得这一切都来自于宪法。其实,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保护是宪法的核心价值,否则我们的社会就会面临动荡不安的风险,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就得不到保障。每一次修宪,都会对社会制度和管理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影响到每一个人的生活和工作。因此,我们要先破除社会上一些人对宪法的错误认识,引导他们把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成为一种发自内心的需求和行为准则。 详情》》》》》》
市监察委员会: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纪委监委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章党规、维护宪法法律的重要任务和职能,所以必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融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一以贯之依法反腐败
坚持党的领导是依法反腐败的根本保证,依法反腐败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式。党对依法治国、依法反腐败的思想是一以贯之的,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的反腐败重要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要坚持厉行法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所以我们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的领导下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