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建设工程项目在2012年12月31日前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单位,请及时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结算手续,现公告催办,请以下单位于2018年10月30日前凭下列有效资料办理结算手续:
1. 现场验收记录单;
2. 墙改专项基金缴款票据;
3. 新型墙体材料发票汇总或生产厂家使用量证明;
4. 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
5. 建设工程项目决算书或预算书;
6.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7. 若原缴款单位名称发生变更,请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逾期仍未来办理结算手续的,按照相关规定缴入国库,不再返退。地址:嵊州市领带园一路403号国资综合大楼2010室
联系号码:83111610 董辉
特此公告
(附相关单位名单:)
嵊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2011年2012年部分未返退项目公告名单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1 |
鹿山交换机房拼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
2 |
加油站 |
嵊州市大鹏加油站 |
3 |
附房 |
嵊州龙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 |
下中西村安置房C区 |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下中西村拆迁改造办公室 |
5 |
|
嵊州市兴福汽车有限公司 |
6 |
怡景花园 |
嵊州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 |
上品坊商业楼 |
嵊州市金恒置业有限公司 |
8 |
公共服务中心 |
嵊州市三江街道桥里村经济合作社 |
9 |
嵊州市一大众4S店 |
嵊州市龙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 |
嵊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
机械库、消防水池、烘干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