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7时起,我市城区部分区域限时禁止电动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通行工作正式启动,为了保障限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公安局全警上路,在城区共48个路口参与一线执勤,配合交警开展路面执勤、劝导工作。
同时,市交警大队也加强了一线执勤警力,联合城管、运管等相关部门,采用路面巡逻及定点查处等方式,向电动三轮车主及群众分发限行宣传单,在加大限行宣传力度的同时,还对闯禁电动三轮车进行了当场查扣,对闯禁的正三轮摩托车进行了现场处罚。截至昨日中午,共查扣电动三轮车20辆,这些被查扣的电动三轮车将一律进行属性鉴定,鉴定不合格的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罚。现场处罚正三轮摩托车闯禁5起,分别处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在执法执勤现场,大多数三轮车主对城区限行工作表示理解并配合,但仍有极少数车主抗拒并阻碍民警执法,给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一定阻力。
炎炎夏日,“烤”验的不仅仅是公安民警,也考验着我们的城市文明。在此,记者再次提醒,自8月1日起每天7:00-18:00,北艇路以南,兴盛街以北,北直街—环城西路—江滨西路—雅石路—长安桥—东南路—剡溪大桥以东,上三高速以西合围区域(含上述路段),及官河南路(兴盛街—杨港路)、嵊州大道(兴盛街—杨港路)路段禁止电动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通行,希望广大市民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共同创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