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昨天,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任务来抓,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新热潮。
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修改,既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规律认识和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既是对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也是对制度治党这一传统规矩的沿续,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要坚持真学真懂。学懂弄通是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统筹安排,把学习新《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在真学上用功,在真懂上用心,在真用上用劲,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
要认真对照检查。全市广大党员要自觉将自己摆进去,主动将工作、生活中的一言一行与新《条例》要求相对照、对标、对表,找出差距不足,发现行为短板,制定改进措施,明确努力方向,切实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高线”立德,以“红线”立规,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严格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与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努力推动我市反腐败斗争由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要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巡察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对学习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不折不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