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8点30分,一名5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到市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至此,11月5日发生在嵊张线黄泽高速出口的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案,在警方微信发布协查通报18个小时后,宣布告破。
11月5日上午,黄泽镇58岁的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正常行驶。9时52分许,在途经嵊张线黄泽高速出口红绿灯路口地方时,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从因修路被封闭的非机动车道突然蹿出,与章某的电动自行车撞个正着,章某当即倒地不起,而肇事男子却没有作丝毫停留,驾驶着电动自行车扬长而去。后经医院检查,章某头部受伤,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
接警后,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立即着手开展调查。但因肇事电动车无牌无证,线索较少,虽经大量走访摸排,案件仍毫无进展。11月6日下午,办案民警在“嵊州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了一则协查通报,并附上了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及相关照片,希望知情人能提供线索,并敦促肇事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就在警方为早日侦破此案忙碌奔波的时候,肇事男子屠某此时内心也正备受煎熬。案发当天上午9时左右,屠某在市区江滨市场买菜后,驾驶自己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从江滨市场出发,经江滨东路、嵊州大道、一景路、嵊张线,驶往黄泽镇家中。在行驶至黄泽高速出口红绿灯路口时,因该路口正在修路,屠某便沿着北侧非机动车道的隔离牌逆向行驶。当屠某驶出隔离牌时,与正常行驶的章某相撞,导致章某摔倒在地。屠某当时内心比较害怕,想到自己家里刚盖了新房子,手头拮据,身上也没有什么钱,不如一走了之。于是屠某甚至没有下车查看一下对方的伤情,便驾驶着电动自行车故作镇定地径自逃离现场。
屠某想,就这样撞了一下,对方的伤情应该并无大碍;即使受了点伤,看看撞人一方已经不在了,应该也不会报警;即使报了警,自己的车没有车牌号,警察应该也找不到……这样忐忑不安地过了一天,似乎一切风平浪静,屠某的内心稍稍平静了一些,甚至还产生了一丝小小的庆幸:幸亏跑了,否则肯定要赔不少钱了。
然而,这样的平静在当天下午就被打破了。下午5点左右,屠某回到家中,感觉周边的气氛有点怪怪的,于是那种忐忑的心情重新涌上心头。果然,不一会儿,隔壁邻居就问他你是不是撞人了?交警把撞了人逃跑这件事都发到网上了,还有照片。屠某一直害怕的事情终于还是来了。
与此同时,本地各大网络媒体纷纷对交警发布的协查通报予以转发,网友们也纷纷在评论中留言:“这不是那谁的老公吗。”“这人我认识,他家就住在黄泽镇上某某小区”……无形之中仿佛铺开了一张天罗地网,让屠某无处可逃。
迫于压力,辗转反侧一夜无眠的屠某第二天一早就赶到交警大队,向警方投案自首。
目前,受伤的章某仍在医院进行治疗。屠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