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运管局关于2018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8〕120号)精神,下达用于2018度嵊州市农村道路客运的油价补助资金为932.86万元。现将下达的嵊州市农村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疑议请予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嵊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客管科反映,联系人:周军,联系电话:0575-83033317。
附件:嵊州市长运城乡公交公司2018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嵊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嵊州市长运城乡公交公司2018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拟分配方案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8〕120号)精神,下达用于2018度嵊州市农村道路客运的油价补助资金为932.86万元。为搞好补助资金的分配工作,现制订以下分配方案。
一、我市农村道路客运核准享受油价补贴的车辆数按实际运营的月份折算为249.25辆,其中城乡公交公司245辆、客运公司4.25辆。
二、本次油价补贴按车辆数实行平均分配,即每辆班车可享受的油价补贴=932.86万元/249.25辆=3.7427万元。
三、客运公司实际油价补贴款为15.9065万元,城乡公交公司实际油价补贴款为916.9535万元。
四、鉴于客运公司的车辆为个体承包经营,请收到油价补贴款后及时发放到位,并将发放表复印件报城乡公交公司,由城乡公交公司分别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运管局。
五、本分配方案经政府网站公示后实施。
嵊州市长运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