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保障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结合嵊州市城区实际和《2018年嵊州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嵊教体幼〔2018〕5号)文件,现将2019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城区公办幼儿园(含市属公办幼儿园托管的幼儿园,下同)推行阳光招生。建立程序公开机制、信息核查机制、结果监督机制等,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二)划分区域、自主选择、免试入园原则。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在对应区域内自主选择报名,幼儿园按规定招收新生,免试入园,有序保障入园需求。
二、招生区域及划分
城区招生划分为三个区域——老城区、城南区、城东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老城区:罗小线以南、以东,澄潭江以北,曹娥江以西城区。区域内幼儿园为五爱幼教集团鹿山园区、新兴园区,红旗幼教集团红旗园区和雅致园区,罗星幼教集团罗星园区、城北幼儿园(暂名)。
(二)城南区:曹娥江→澄潭江以南,新昌江以东,甬金高速以北,上三高速以西城区(含忠铨村)。区域内幼儿园为五爱幼教集团中心园区、红旗幼教集团下元塘园区、仙湖幼儿园、剡江越园幼儿园(暂名)。
(三)城东区:曹娥江→上三高速以东,甬金高速以北,新104国道以西,黄泽江以南城区(含曹家洋村、前园村)。区域内幼儿园为开发区幼教集团天章园区、罗星幼教集团常青藤园区、红旗幼教集团东郭园区。
2019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图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等)、可正常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小班适龄幼儿。
(一)A类
1.城区(老城区、城南区、城东区,下同)内,本人有户籍、父母或本人有产权房的幼儿。
2.城区行政村内有户籍的幼儿。
(二)B类
1.城区内,本人有户籍、但父母或本人无产权房的幼儿。
2.城区内,本人无户籍、但父母或本人有产权房的幼儿。
(三)C类
城区内,本人无户籍,父母或本人也无产权房,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父母双方持有嵊州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父母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随迁子女居住证登记地址与父母住所一致;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了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满一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及以上。
以上时间均计算至每年的6月30日。幼儿户籍迁入时间、父母或本人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必须在当年的6月30日前。
(四)相关说明
1.凡幼儿的户籍、家庭住房信息等,均以幼儿园核查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实的结果为准。
2.作为入园依据的产权房必须是住宅房,并以产权证为准。父母或本人有2套及以上且符合条件房产的,可以选择其中一套作为入园登记依据。
3. A类生户籍地址与取得产权证的城区房产(父母或本人)地址不一致(户房分离)的,以房产为报名依据。
4.父母或本人有独立房产,又有共有房产的以独立房产为依据。住宅小区业主城区内无户籍的幼儿就读公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以独立房产为依据。
5.父母或本人在城区没有独立产权房,有共有房的产权须在50%及以上。
6.作为入园依据的房产面积必须在45平方米及以上(不包括住宅房产权证中的车库及附记内阁楼、车棚等附属用房面积)。若共有房则须符合第5条规定,并按产权比例折算房产面积在45平方米及以上。
7.四个街道内入园新生家庭列入城中村改造对象的,从签约之日起两年内(计算到当年的6月30日),可以从户籍所在地招生区域和产权房所在地招生区域二选一。
四、招生程序
各幼儿园应于6月25日前在园门口宣传栏或网站上公布招生通告。招生通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城区公办幼儿园按第一、二、三、四次招生顺序依次招生。
(一)第一次招生
1.报名对象:A类适龄幼儿,按招生区域报名。
2.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A类适龄幼儿的家长7月1日——7月5日登录“嵊州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szzj.gov.cn/col/col47/index.html)——在页面下方找到“市级政府部门:教体局”点击进入——在页面左侧找到“目录分类:报名平台”点击进入——“嵊州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平台http://220.189.226.243:8090/enrol/web/enrol/index”,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并下载打印。
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填报“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后,家长可以继续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已经填报的内容,填报有误可修改,但电脑确认并打印后信息不能再作修改。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招生区域、幼儿园、户籍、房产等信息不一致的,作报名失败处理,该幼儿列入下一次招生对象。没有在网上报名的不得进入“现场确认”流程,网站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7月1日上午8:30,关闭时间为7月5日下午5:30。
(2)现场确认。7月8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已完成签名的“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和家庭户口本、产权证、幼儿出生证、幼儿预防接种证、幼儿健康档案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网上报名成功的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
3.录取办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可录取数时,直接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超过可录取数时,幼儿园在现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摇号形式确定录取对象。
(二)第二次招生
1.报名对象:第一次招生未录取的A类适龄幼儿,报名不分招生区域。
2.报名时间:7月13日。
3.报名地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详见嵊州市政务公开网:教体局或相关幼儿园网站、园门口公告)。
4.报名方法:家长提供A类适龄幼儿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5.录取办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余额时,直接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余额时,幼儿园在5个工作日内采用摇号形式确定录取对象。
(三)第三次招生
1.报名对象:未录取的A类适龄幼儿和B类适龄幼儿,报名不分招生区域。
2.报名时间:7月19日。
3.报名地点:前两次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详见嵊州市政务公开网:教体局或相关幼儿园网站、园门口公告)。
4.报名方法:家长根据A、B类适龄幼儿的入园条件,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5.录取办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余额时,直接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余额时,幼儿园在5个工作日内采用摇号形式确定录取对象。
(四)第四次招生
1.报名对象:未录取的A、B类适龄幼儿和C类适龄幼儿,报名不分招生区域。
2.报名时间:7月26日。
3.报名地点:前三次招生后,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详嵊州市政务公开网:教体局或相关幼儿园网站、园门口公告)。
4.报名方法:家长根据A、B、C类适龄幼儿的入园条件,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5.录取办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余额时,直接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余额时,幼儿园在5个工作日内采用摇号形式确定录取对象。
(五)注意事项
1.每次报名只能限报一所幼儿园,多报取消本次录取资格。已被城区公办幼儿园录取的,不得再报名参加下一次招生,否则取消前后两次录取资格。
2.未按时报名的,一律不作补报。
3.所有报名对象均需填写关于报名证件真实性的承诺书;若提交证件等有虚假情况,立即取消本次录取资格。
4.幼儿园应在招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录取幼儿名单在幼儿园网站、园门口宣传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开学前一旦发现入园资格有假,取消其入园资格。
5.开学后幼儿园若有缺额,当年不再进行补招。
五、联系方式
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咨询电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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