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为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市区北艇路、艇湖路、剡城路等道路不按规定停车将受到处罚。
目前,市区北艇路、艇湖路、剡城路等道路施划停车位已完成,驾驶人停放车辆时应当将车辆停放在政府施划的停车泊位内,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上严禁停放车辆。昨日起,对违规停放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在此提醒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将加强执法力度,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