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及组织实施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19〕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嵊州市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公示通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一)检查对象
(1)2018年度扶持薄弱村发展资金-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项目资金所涉及的嵊州市农业农村局,延伸检查嵊州市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嵊州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相关项目单位。
(2)2018年度扶困助学补助资金(包括义务教育资助、普通高中资助、中等职业学校资助等)所涉及的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延伸检查农村中小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相关项目单位。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包括:资金分配、拨付及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规定;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项目实施是否合规等情形。
如发现重要违法违规线索,可追溯以前年度并延伸到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二、检查时间
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
三、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如知晓上述单位有违反财经纪律情况的,可进行举报。
联系电话:057583023671
地址:嵊州市财政局(嵊州市领带园一路403号国资综合大楼)
嵊州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