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走进嵊州 | 新闻频道 | 嵊州新闻 | 浙江新闻 | 中国新闻 | 世界新闻
乡镇网闻 | 中国越剧 | 文化频道 | 生活频道 | 体育娱乐 | 旅游美食 | 美图欣赏
健康保健 | 时尚汽车 | 数字报纸 | 政务频道 | 经济频道 | 传媒频道 | 浙江网闻
   嵊州新闻网 >> 政务频道 >> 综合信息


曝光台!市人民法院发布第六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照片)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9年09月09日11:23:45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

  下列被执行人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经本院决定,在履行相关案件债务前,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其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相关协助单位自觉协助执行本限制消费令,若在本公告发出之后仍允许被执行人高消费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嵊州市人民法院

  2019年9月6日

  附:第六批曝光名单

来源:嵊州市人民法院

编辑:何东铭
  相关文章
就算只剩一辆车了也要还钱 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王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市法院执行风暴强势来袭 我市一天之内9人被拘
市法院对“老赖”出手 执行到位金额600多万元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