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试行)》《浙江省幼儿园准办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花园地幼儿园等27所幼儿园因未能达到办园标准提出停办并注销办学许可证的申请。经研究决定,同意注销花园地幼儿园等27所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现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