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嵊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坚持打击犯罪,侦破案件。2月24日,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潜逃在外近半年的3名逃犯都已悉数落网。
2019年年初,受害者许某某、赵某某等人到嵊州市公安局报案,称自己的钱被人以投资的名义骗走了。嵊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立即着手调查,经过多地辗转取证,终于掌握了案件中所有的犯罪证据。
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作为某电商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嵊州地区的经理,招募了2名团队长和3名业务经理,在黄泽镇进行设点,由竺某某、张某某为团队长,再由任某某,袁某某和裘某某三人为业务经理,通过口口相传的形式向嵊州地区章某某、杨某某等两百多名受害人吸收了公众存款6000万左右。
2019年8月,经侦大队民警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叶某某、竺某某、张某某抓获归案,并对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另外3名业务经理已迅速换掉手机号码、潜逃到外地,想以此来逃避法律责任。
在3名犯罪嫌疑人潜逃的近半年时间里,经侦大队民警一直没有放弃追捕,并通过做犯罪嫌疑人家属思想工作,说服他们劝投。年初,经侦大队通过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在疫情期间都已返回家中,便与刑侦大队相互配合,于2020年2月24日成功将这三人抓捕归案,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此,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现在借着投资名义的项目非常多,大部分投资人不懂如何投资,盲目跟从他人,最后导致血本无归,请各位投资人务必要擦亮眼睛,选择正规机构与项目进行投资,守好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