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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20年03月23日12:16:00 

  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查处的3起案例通报如下:

  1.甘霖镇石道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张华均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问题。2011年至2018年,张华均利用担任石道地村党支部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在村集体土地及房屋租赁、工程项目政策处理、宅基地审批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关照和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391000元,个人实得237000元。同时,张华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张华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鹿山街道原马家村党支部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袁长君骗取补偿款问题。2016年8月,在527国道鹿山段工程坟墓迁移政策处理过程中,时任马家村党支部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袁长君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从上级骗得坟墓迁移补偿金、生态公墓安置补贴共计57000元。2018年12月,袁长君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2019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石璜镇夏相村党总支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周国江违规参与村级工程建设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周国江在担任夏相村党总支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期间,先后两次违规与他人参与夏相村联网公路与文化广场硬化等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款合计466488元,违反了《嵊州市村级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办法》和村干部“五零承诺”规定。2019年11月,周国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以上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不断强化底线意识,带头维护党纪国法。各级党组织要把维护好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作为落脚点,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亮剑,继续紧盯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来源:越乡清风

编辑:何东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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