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频道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嵊州专题 | 嵊州论坛 | 外媒看嵊 | 嵊州网视 | 国际国内 | 政务频道 | 文化频道 | 生活频道 |健康在线 | 
综合新闻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国际国内 -- 嵊州专题 -- 嵊州网视
[论坛注册]  [登录]  
   嵊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综合新闻
转移财产 拒不履行义务 一男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来源:嵊州新闻网-今日嵊州 作者:记者 袁维霞 通讯员 丁洁 2020年04月01日09:19:36 

  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三级伤残,判决生效拒不履行义务,近日,市人民法院利用远程审判系统,一审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姚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依法判处姚某有期徒刑8个月。

  2016年2月,姚某驾驶机动车与竺某驾驶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竺某等人受伤、车辆损毁的交通事故,经鉴定,竺某构成三级伤残。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姚某应再赔偿竺某94.9万元,判决于2019年4月8日生效。

  因姚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竺某于2019年5月18日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人通过联系姚某之妻,辗转向姚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内履行义务,但姚某未履行,市人民法院拟拍卖其名下车辆以清偿债务,查明该车辆已于4月11日(判决生效后,执行立案前)转移至案外人名下。在执行措施威慑下,姚某来院供述,其已将车辆作价92000元抵债给案外人金某,现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9月13日,市人民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2月31日,姚某到金庭派出所投案自首,当日被刑事拘留。案件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到法院后,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何东铭
微信公众账号
嵊州新闻网
《今日嵊州》数字报
  延伸阅读
>>文化生活
最新!嵊州2020年教育事业计划出炉
回家!我市四名“最美逆行者”凯旋
亏损扩大 批量关店 达芙妮转型轻资产
高增长不再 童装行业调整期到了吗?
10.99万起 长安欧尚X7智能新品上市
奥运圣火未来一年将在东京保存
她们在最好的时候遇见对的戏
张新成:导演教会我注意镜头感
网上看《今日嵊州》
数字报纸首页缩略图
图片中心
专题推荐
· 【专题】万众一心 抗击疫情
· 【专题】谈剑剡溪
· 【专题】2020浙江省两会
· 【专题】聚焦2020·嵊州两会
· 【专题】十九届四中全会
· 【专题】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 【专题】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
· [专题]五任村书记的党性情怀
· 嵊州小笼包:一笼包子一座城
嵊州网视
国内要闻
习近平:保护生态 生态也会回馈你
延长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至4月24日
1至2月全国减税降费共计4027亿元
国家基本医保基金累计结存超2.69万亿
多地发放消费券!怎么领,怎么花?
一图读懂"进一步做好无症状感染者防控"
国际要闻
王毅:坚持多边主义 团结一致共抗疫情
特朗普:中国给我们的物资非常好
利比亚“国民军”称击落一架土耳其军机
美国新冠肺炎死亡病例超3000例
梵高画作在荷兰博物馆被盗
海外疫情简报:海外确诊61万例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浙新办〔2004〕47号. 浙ICP备05017992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