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绍兴市《关于嵊新水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事项的协调会议纪要》(绍政办〔2019〕9号)及《关于嵊新污水协同处理有关事项的协调会议纪要》(绍政办〔2019〕13号)精神,为确保嵊新引水排水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有序开展政策处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圆满完成,根据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属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嵊新引水排水工程项目政策处理实施办法》。
二、起草过程
嵊新引水排水工程建设指挥部会同市水投集团于2020年4月组织开展了《嵊新引水排水工程项目政策处理实施办法》起草工作,于2020年5月中旬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向有关乡镇、部门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制定本文件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
三、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明确了嵊新引水排水工程项目政策处理的工作原则、内容及范围、实施主体、依据及补偿标准等。
四、适用范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州市水投集团
解读 人:姚 兵 总经理
郑晓锋 工程部
裘圣磊 工程部
联系电话:8329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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