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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选考)、学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来源:嵊州新闻网-今日嵊州 作者: 2020年06月22日10:27:00 

各建筑企业单位、文化娱乐业:

  根据教育部门安排,今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简称“高考”)时间为7月7日、8日、9日、10日四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的时间为7月17日、18日、19日三天,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时间为6月26、27日两天。为保证今年高考(选考)、学考及中考期间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特通告如下:

  一、自6月26日至7月19日,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外,将采取以下强制性措施:

  (一)在上述期间内停止夜间建设工程设施许可审批(除须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批准允许的抢修、抢险作业外),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自每日十九时至次日七时止应该停止夜间施工,在初、高中学校周围100米范围内的工地白天停止打桩、砼作业、电锯等产生噪声超标和干扰学习的施工作业;6月26日至27日、7月7日至10日、7月17日至7月19日,在考场周围凡产生噪声干扰考试的建设工程施工应该停止施工作业。

  (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音响音量,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三)禁止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商业性广告和招揽顾客,禁止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装卸货物。

  (四)防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扰民。

  二、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各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源,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查处。对一些影响大、危害重的噪声污染事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依靠“110”社会服务网络和群众对高考、学考及中考期间产生的环境噪声超标和扰民活动进行举报。对学生高考、学考及中考复习和考试期间群众举报的环境噪声污染事件,各职能部门必须从速进行查处。

  四、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全省高考(选考)、学考及中考试场必须全面启用考试屏蔽系统,各考点将启用移动通讯干扰器,届时可能会对考点周边居民的通讯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敬请市民谅解。

  举报投诉部门及电话:

  1.工业类噪声: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83181632

  2.露天娱乐、集会、机动车喇叭噪声:

  市公安局110

  3.商业经营发出高噪声招揽顾客:

  市公安局110

  4.商业经营性活动中的设备产生噪声:

  市公安局110

  5.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

  市公安局110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83021911

  6.夜市、夜排档经营噪声:

  市综合执法局96310

  7.拆迁、市政道路施工噪声:

  市综合执法局96310

  8.建筑噪声:

  市综合执法局9631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3013835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嵊州市公安局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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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东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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