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基本原则是互助共济,健康的人帮助生病的人,大家每人都拿出一小部分钱放到一起,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给有需要的人用,也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以前没用到医保,不代表以后都用不到,生病需要用钱的时候也可以获得医保保障,用的就是这个基金池中大家一起出的钱。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与个人缴费相比,在整个居民医保的筹资结构中,财政补贴占了大头。我市2018年对每位参保人补贴了700元,2019年对每位参保人补贴了890元,2020年对每位参保人补贴了965元(含大病保险33元),最终的医保参保费用为1450元,可以说个人实际只缴纳了较小的比例,相比而言,党委政府在帮助居民参保方面投入更大。
用人单位有为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的法定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给员工缴纳医保是违法的。其次,如果不缴纳医保,员工就无法获得医疗保障。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医保有关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用人单位为职工参保缴费的同时,个人也有缴费的义务。
根据我市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时,其职工医保的视作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须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须满5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概括地讲,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参保人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通常情况下,企业职工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二是办理了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三是医保缴费满足前述相关年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