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技术不得“为难”老人,国家出手了!
这条新闻想必很多人关注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11月25日向社会公布。
对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涉及到收费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来说,这个实施方案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提醒,未来一些不可触碰的“红线”甚至因此隐隐显示。为什么这么说呢?已阅君来聊聊。
实施方案中,这几条值得关注
这个实施方案所要解决的,是老年人遇到智能技术“鸿沟”,所带来的的种种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已阅君不一一去聊,只聊实施方案中的几处彼此有关联的规定。
第一处规定是: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客运等公共交通在推行移动支付、电子客票、扫码乘车的同时,保留使用现金、纸质票据、凭证、证件等乘车的方式。
注意这里的“现金”二字。
再看这一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
里面也有“现金”。
还有这一处:要改善服务人员的面对面服务,零售、餐饮、商场、公园等老年人高频消费场所,水电气费等基本公共服务费用、行政事业性费用缴纳,应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
这其中,涉及到很多体制内的单位,有国有企业,像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客运、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的企业;也有行政事业单位;甚至还会有代收代缴的第三方单位,比如说银行。
拒收现金,可能有人会觉得是件小事。
但其实并非如此。
这些事,其实都是违法的
这两天,有一件事很热。
前段时间,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一名老人冒雨去社区交医保,拿出现金,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这里不收现金,要么告诉亲戚,要么你自己在手机上支付,(就)这两个方式。”
但自从视频传出后,它已引起多方关注,最新的消息是:当地多部门正在进行共同调查。
想不到吧,就因为拒收现金,引来多部门调查。
还不止如此。
还有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文的。2018年时,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就专门出台文件,称部分地区出现了拒收人民币现金现象,影响了人民币流通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广东省进行了严肃整治,但仍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拒收现金情况,因此各地、各部门要进行自查,发现的要整改。
至于缴纳交通违章罚款时,被拒收现金的事,之前在全国各地的新闻报道中,就更常见了,而且时常“挨批”。例如有地方曾出现过到银行代缴罚款或水电气费,结果现金被银行拒收的事。
手持现金被拒收的,年轻人很少,大部分是老人。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早已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也正是这个原因,从11月10日起,浙江全省就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凡存在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罚。
它背后,还有这个国家战略
但拒收现金这件事,还远不止违法,还涉及更大的背景。
还可以看这个重磅文件:去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这个规划是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性、综合性、指导性文件。
这个规划公布后,新华社又刊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此规划的答记者问,称将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将应对人口老龄化有关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政绩考核。
众所周知,政绩考核通常被称为“指挥棒”。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首次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既然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其重要性当然不言而喻。
之后将会有一系列的考核内容。
在这种大背景下,如果出现因为拒收现金,导致老年人无法缴付基本公共服务费用、行政事业性费用,甚至因此产生恶劣影响,未来可能对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政绩考核产生影响,后果相当严重。
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这个方案中,就已经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要定期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对各地区公共服务适老化程度进行评价,相关结果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评估。
对所有人,尤其是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涉及到收费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来说,既然已经明白了这个大背景,那就千万不要轻忽,更不要因此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