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或进一步使用的15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12月11日起到12月18日止。
四、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电话:13325855266。
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