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嵊防控办〔2021〕10号
嵊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冬春季农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尤其是按照城乡一体推进的要求,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织紧筑牢城乡联动的基层疫情防控精密智控网,根据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省防控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省防控办〔2021〕5号)、《关于加强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省防控办〔2021〕12号)和绍兴市防控办《关于印发绍兴市冬春季农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嵊州市冬春季农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嵊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嵊州市冬春季农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织紧筑牢城乡联动的基层疫情防控精密智控网,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一)提升人员能力
1.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市级至少建立2支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小分队,医共体牵头单位统筹人员技术力量,下沉基层,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不少于1支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小分队,并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储备相应机动力量。每支小分队至少包括3名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应同时具备核酸采样能力和消杀能力。
2.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按照3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要求,配置充足的检测人员和设施设备,每万人至少配备10名采样人员,采样人员统一经过规范性培训(要求统一通过鼻咽拭子采集上呼吸道标本)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录入检测人员名录库。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至少要组建2支核酸检测队伍,每组不少于3人,成员均要具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经历并取得生物安全上岗证,主要人员具备聚合酶链式反应(PCR)培训合格证,确保能够熟练检测、及时报告结果并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必须为二级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通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评考核并已在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信息网备案。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执行。市卫生健康局要掌握本市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所有机构情况,并定期对其检测能力进行核查,检测质量进行质控评价。
3.环境消毒队伍能力。依托市疾控中心和社会消毒服务机构足量配备环境消毒队伍,其中市疾控中心人员主要承担环境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社会消毒服务机构受委托承担具体消毒工作。环境消毒队伍主要负责对感染者行动轨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等高风险场所的消毒工作。各类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校、村社的常规日常消毒工作按照主体责任由各单位落实,市疾控中心负责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
4.村社防控力量。建立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专班,由1名乡镇(街道)干部、1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1名社区民警、若干名社区(村)干部、若干名网格员、若干名志愿者等组成,压实基层网格责任,明确属地乡镇(街道)干部为第一责任人,落实摸底排查、重点人员健康管理、社区封闭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整治、居民日常生活保障等措施,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加强物资准备
1.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及集中隔离点按照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的需要,确定医疗防疫、实验室检测、消毒等物资品种数量并加强实物储备和合同储备,应统筹考虑其他疾病防控需要。
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按照不少于20间/万人的标准储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疫情发生后,按照1:100的要求确保即时启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当为合法建筑,基础设施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灾、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符合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防控要求。市级隔离场所由市统一征用、统一安排、统一管理,隔离场所按照每50间隔离房间,至少配备管理人员、临床医师和护士各1名,消毒、安保、保洁各2-3名。隔离场所(包括储备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应紧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的原则上不得上岗。实施人员上岗培训,未培训者不得上岗。加强隔离场所的管理,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的标准进行改造,所有垃圾一律按照医疗废物处置。隔离场所绝不能提供无关的对外服务。
3.医疗救治能力。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挥基层哨点作用。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发热诊室,规范发热病人就诊转诊、随访闭环等流程,配备1台最低温度为-20℃的冰箱用于标本保存。到发热诊室就诊的发热患者(含本机构就诊和转诊)均应进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做到首诊采样和首诊负责。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原则上通过医共体牵头医院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的方式为发热患者提供检测服务,确保“应检尽检”。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不设发热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并认真做好发热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和随访工作。加强定点医院规范化建设,完善定点医院分级启用方案,统筹调配辖区内医疗技术力量和设施设备,做好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准备。具体按照《绍兴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2020年10月修订)》(绍卫发函〔2020〕174号)要求实施。
(三)强化培训演练
坚持平战结合、远近结合、人物同防、多病共防的原则,通过理论授课、实践操作、应急演练、技能比武、督促指导等方式,提升人员队伍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管理、社区防控、环境消毒、心理疏导等方面的能力,确保疫情发生时人员队伍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
各乡镇(街道)应根据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不同疫情情形的应对处置方案,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培训演练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情景式应急演练或桌面推演。针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短板,及时改进完善,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二、加强来嵊返乡人员摸排和健康管理
(一)来嵊返乡人员摸排管理
1.提前摸排。按照“三清一管好”机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主管责任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压实镇街和村社属地网格化责任,建立市领导分包镇街、镇街干部分包村社、村社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机制,落实“六包一”团队社区、村防控责任制,精准摸清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来嵊返乡的各类人员(根据省、市要求动态调整),特别对曾确诊为病例的人员、2个月内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含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在外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快递(外卖)人员、超市生鲜区理货员、垃圾处理人员、公共交通司乘人员、出租车或网约车司机等高风险职业的返乡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员、入境人员、边境地区返乡人员等,收集来嵊返乡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入嵊行程、人群分类、旅行信息、健康状况、核酸检测结果、入境后相关信息等,集中整体摸排工作在1月28日前完成,网格人员将拟返乡人员信息录入绍兴市疫情防控平台,并即时录入动态信息,确保人员信息24小时内至少更新一遍。
同时,按照常态化防控要求,继续做好来嵊返嵊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工作。
2.主动对接沟通。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与返乡人员的主动对接,提前宣传各项防控政策和自我防护知识,对1月28日后省外回来的人员、省内从事高风险职业人员、来自省内中高风险所在地市的人员要求其携带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返乡途中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减少饮食等行为,抵嵊后第一时间报告单位或村(社区)网格员。同时,加大对来嵊返乡人员政策广泛宣传工作,利用广播、分发宣传单等方式向其提前告知我市防控要求。
3.落实来嵊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明确中高风险地区所涉城市返乡人员、从事高风险职业返乡人员按嵊防控办〔2021〕7号文件进行管理。乡镇(街道)在1月28日后,要对省外返乡人员核验其7天内核酸报告,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报告的,督促其在返乡24小时内到市内具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具体以市卫生健康局公布为准);同时,落实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第7天和第14天就近到上述医疗机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录入绍兴市疫情防控平台,所有检测费用自理。对各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的,在基层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及时转送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对实施居家隔离硬管控人员擅自外出的,转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所进行集中隔离。必要时可考虑对管控区域设立卡口实施封闭式管理。
对离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满28天的来嵊返嵊人员,应在追踪到的当日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并依据其旅居史倒推补足必要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时间,期满进行核酸检测(距初检时间不满3天的,可适当延迟检测)。
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出院病人、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等其他各类重点人员继续按照省、绍兴市防控要求落实,并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管控措施。
(二)区域预警风险等级分类管理。
全市以村(社区)为单位,划分为275个区域。根据14天内来嵊返乡人员类别和数量预判疫情发生可能性,依次用红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不同的预警级别,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警区域实行动态调整。
1.红色管控区域及管理要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确定为红色管控区域:①密切接触者≥1人;②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3人;③自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返乡人员≥5人;④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继续实施“7+7”管控措施的入境人员≥3人;⑤在国内从事高风险职业人员≥10人;⑥其他普通省外返乡人员≥30人。
红色管控区域内的人员管控、核酸监测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严守小门;停止老年活动室、棋牌室、家宴中心、文化礼堂、宗教场所、民宿、集市、10人以上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禁止在村店、小卖部等场所聚集。
2.黄色管控区域及管理要求。出现任一情况的确定为黄色管控区域:①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1—2人;②自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返乡1—4人;③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继续实施“7+7”管控措施的入境人员1—2人;④在国内从事高风险职业人员1—10人;⑤其他普通省外返乡人员20—29人。
黄色管控区域内的人员管控、核酸监测按照相关要求执行;限制人群聚集性活动参照红色区域管控。
3.蓝色管控区域及管理要求。以社区(村)为单位,14天内普通省外返乡人员1-19人的,确定为蓝色管控区域。
蓝色管控区域内的人员管控、核酸监测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管控区域停止家宴中心、文化礼堂、宗教场所、10人以上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三)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疫情监测。各乡镇(街道)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发热病人首诊负责制,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立即报送市卫生健康局和市防控办,阳性病例应重新采样,样本立即送市疾控中心复核。市人民医院应当在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医共体牵头单位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个体诊所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和报告工作,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加强宣传,引导出现发热症状的人员及时到当地发热门诊就诊。
2.重点人群、重点物品和环境核酸监测。医疗卫生单位(包括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工作人员、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人群,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加强对农村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物品和环境的主动采样工作,2021年1—3月期间要求各乡镇(街道)每周采集不少于30份样本(不包括医疗卫生单位“应检尽检”数量),具体由属地乡镇(街道)牵头,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专人负责样本采集工作。属地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按照中心村为主、行政村全覆盖的原则开展监测。以春节返乡人员、入境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人员、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以及近期参加过婚礼、葬礼、集会等活动的人员为重点,每周进行抽样核酸检测;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或其他物品,以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民宿、餐馆、养老院、农贸市场、宗教场所等,每周进行抽样核酸检测。
3.重点场所防控。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积极落实“五有一网格”要求,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文化礼堂、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控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按照区域预警风险等级分类落实聚集性活动管理措施,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报乡镇(街道)审批,并由村网格化管理专班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做到参加人员可追踪。针对节日期间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人口流动大、防控能力相对薄弱、管控难度较大、疫情传播风险高等特点,加强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适时对疫情传播风险和趋势进行评估研判,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
三、果断处置疫情
(一)快速响应。乡镇(街道)、村(社区)发现疫情后立即上报市防控办,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感染者在临时隔离点隔离,并在2小时内完成转运。市防控办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发现疫情波及范围扩大或存在输出风险时,及时提高响应等级、扩大防控区域、加大防控力度、封闭管控相应区域。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基层医务人员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和小区、村落封闭管控等工作。
(二)疫点管控。疫情发生后,市防控办将根据流调情况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村(社区)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及物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居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市人民医院进行规范治疗。
(三)流行病学调查溯源。按照传统流行病学调查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核酸检测、临床诊治相结合,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与实验室比对相结合,查人与查物、查环境相结合,境内与境外相结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溯源。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开展相关工作,迅速掌握病例的接触史、暴露史及活动轨迹,争取最短时间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确定疫情波及范围。发现传播来源暂时不明的疫情,及早报告市疾控中心,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符合要求的标本开展基因测序;对聚集性疫情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结合现场及实验室等多源数据,分析感染来源。个案流行病学调查在24小时内完成。
(四)快速核酸筛查。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含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重点人群、全体居民的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科学精准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及时发现和有效管控潜在的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除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外,必要时可增加血清学检测,排除潜在风险。对感染者生产、生活可能污染的环境、物品等开展核酸检测,防止由物及人的感染风险。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已制订的大规模人群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做好人员发动、物资准备、组织采样等工作,在3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五)完善信息平台。探索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中心、公安机关、市人民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等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地市)来嵊返嵊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施隔离医学观察(随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变化),其他重点人员实施居家隔离硬管控。基层网格团队做好网格内人员的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建立帮扶制度,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七)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尽快安排救护车将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至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八)环境消毒。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对城乡结合部、公共卫生间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场所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和居家隔离产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建设局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集中隔离场所的消毒工作具体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消毒技术要点(试行)》执行。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工作
(一)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开展越冬蚊防制,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对村(社区)辖区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文化礼堂、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单位开展预防性消毒,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整洁有序,彻底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播风险;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强化健康科谱宣传,提倡勤洗手、外出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室内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
(二)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对返乡人员加强健康教育,引导返乡人员落实以下防控措施:返乡前密切关注居住地和返乡地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工作地过年或错峰返乡,主动做好家庭成员、同行人员的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合理规划返乡路线,不携带工作地冷冻类产品返乡;返乡途中,尽量采用驾乘私家车等方式出行,在公共交通工具等密闭场所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亮码,建议短途不进食、长途少用餐,妥善保留旅行票据信息以备查询;返乡后立即向村(居)委会报告返乡时间、个人行动轨迹,做好个人每日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后要自我隔离和及时报告,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在村(社区)播散风险。
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一米线、不聚集、勤洗手、多通风、用公筷、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合理膳食、适度运动、充足睡眠、心理平衡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底线思维,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深化“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工作机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强化乡镇(街道)、社区(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居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发挥社区(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固根基,继续交出疫情防控高分答卷。
(二)强化精密智控。市大数据中心要加强对基层网格团队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其通过疫情防控平台及时上传返乡人员数据,加强人员摸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数据对接功能,实现摸排、健康管理、检测一网通,实现返乡人员精密智控。
(三)强化督查考核。围绕精密智控指数及考核要求,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人员摸排、管控、核查反馈等方面工作的督查跟踪、整改落实及通报考核工作。对漏报、错报、迟报情况予以通报,开展倒查追责,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