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村庄环境整治,技术工种补贴每天250元,小工130元,打扫卫生每天100元……”近日,在浙江嵊州市贵门乡贵门村的会议室里,十几位村民代表正热烈讨论着村里“非村干部务工补贴”的发放标准。
“以往这样的事,往往就是几位村干部议一下,书记一句话、签个字就行了。”村民代表说,事情的变化,缘于嵊州出台的“村级权力清单28条”。
清单之外无权力
嵊州的“村级权力清单28条”包括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物资采购,村级财务、资产资源管理,村民宅基地申请,救灾救助款物发放等8大类28个权力事项。同时针对权力事项,绘制出28幅运行“流程图”。
按照“流程图”,贵门村“非村干部误工补贴”,必须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误工补贴的标准、范围,然后经过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决定。村民务工后的报酬,要由村报帐员根据派工单回执填写《村级误工明细清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3天后,报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才可以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到村民手中。
在村党总支书记吕永看来,对书记用权的程序和制约多了,也更透明,村民多了理解,办事的阻力也少了,“讲话做事更有了底气。”
村级换届后,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一肩挑”。如何强化“一肩挑”后的权力监督,嵊州固化形成了“村级权力清单28条”。
记者看到,对照“流程图”,嵊州对土地、房屋、林地等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村干部报酬补贴等的“村级重大事项”,均规定必须“五议两公开”:首先由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公示三日后,交由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结果再公示3日,然后是组织实施、结果公告并接受群众评议。
“村干部‘按图履职’,群众‘看图办事’,村监委‘按图监督’。”嵊州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徐善斌认为,两个“28条”基本实现了嵊州村级“小微权力”的全覆盖,基本做到了“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据介绍,为最大限度压缩任性用权空间,嵊州还配套制定出“村、居干部履职红线28条”,列出村干部不能任性行为的“红线”、履职的“雷区”。
“权力清单化、清单流程化”。为确保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的公开透明,嵊州编印了运行流程图“口袋书”8万余册发放给村民家庭,并在各行政村设置小微权力监督专栏。甘霖镇纪委书记屠秋英认为,“清单”推动了农村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止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级“一把手”用权任性的行为。
在甘霖镇苍岩村村监委主任俞歧明看来,“清单”厘清了村级权力,也堵死“托路子、卖面子”漏洞,让监督有据可循。
权力监督向“田间地头”延伸
长乐镇水竹村党总支书记刘仲尧告诉记者,现在小到一包打印纸、一盒书写笔的采购,大到惠农资金发放、救助资金使用,都要在村里公示。
为做好村社主职干部监督,嵊州明确,乡镇、街道党委对村社主职干部监督的主体责任,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外,特别强化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条线干部的监管责任,以及联系村、社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
按照要求,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条线干部必须强化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等的日常监管,加强村级决策、“三资”管理、工程建设、民生扶贫等的监督检查,因为监管不到位造成村、社出现问题的,则倒查分管领导和条线干部责任。
徐善斌说,过去,联系村社的领导、干部常常将重点聚焦在村社经济发展、社会平安稳定、抢险救灾等工作上,党风廉政建设常常光听“喊声”,少见行动。现在,一旦查证是因为工作不到位造成联系村、社党风廉政方面出现问题,就倒查联系村社领导、组长等人员责任。
据悉,为真正把监察监督落到群众家门口,嵊州还前移监察“探头”,聘用1400余名村级联络员,在全市277个村、社设立村、居监察联络站,作为市监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延伸到村、居的联络点,同时划定村监会主任履职“红线”,配套推出积分管理、三色预警等制度。
如今在嵊州,市县巡察正在向村、居延伸全覆盖;所有行政村票据均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公开;12个乡镇、街道的“三资”管理转向第三方专业托管;216个行政村实现了无现金运作。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确保监督的触角直达“田间地头”“神经末梢”,嵊州规定,只要是涉及村社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均提级处置,由县纪委监委归口受理、分类处置。
据悉,下一步,嵊州还将全力推行“码上监督”,让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对“小微权力”运行的所有环节进行实时监督。
村社党组织书记实行末位表态制
随着本轮村、社组织的换届完成,嵊州新任职村、社干部开始“走马上任”。徐善斌说,书记主任“一肩挑”、任期“三改五”,更需要规范权力运行,防止“一肩挑”变成“一言堂”“一支笔”,特别是要给村级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
据悉,为避免出现“一言堂”,嵊州再造流程,实行末位表态制。要求村、社两委班子集体商议村级重大事项时,村社党组织书记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必须经过其他班子成员的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才可以发表个人意见,然后再依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策或决定。
此外,还实行村级重大事项预审报备制,规定重大事项在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前,需报乡镇、街道联村领导和干部审核,对存在工作风险的予以紧急“叫停”,对内容不合法、程序不合规的予以否决。
为避免“一肩挑”导致村、社干部权力过分集中,嵊州明确,一般情况下,村、社党组织书记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物资及服务采购、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等,此类工作交由班子成员具体分管。
“这意味着,原本‘一把手’的权力分别转移到各个班子成员头上。”徐善斌说,这样形成了主职领导、成员分管的工作格局,尽可能地避免“一肩挑”变“一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