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绍兴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响应市政府“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强宣传让法律意识入心

  绍兴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进村(社区),向村干部和村民讲解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发动广大村民互相宣传,向零售小卖部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并利用沿街店铺LED显示屏24小时宣传“禁燃禁售”标语,截至目前,累计进村(社区)、进商铺宣传182家次,落实宣传标语50余条。

  强管理让商户群众安心

  绍兴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参与联合检查,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管理联动,摸排检查各集镇共54家烟花爆竹售卖点,对售卖点销售地址证照不符、售卖时间不符等问题进行全面督促整改。

  强节点让新春年味清新

  绍兴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值班巡查制及检查台账制,春节期间做到禁燃禁售检查情况一天一汇总、一天一上报。并确定除夕、初一、初五、年后上班第一天、初八这几个商铺集中开业的敏感时段,做好巡查防控,确保禁燃禁售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