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搞装修其目的是为了改善人居环境,然而因施工质量问题与签约时相违,这让黄女士的心情无法接受,为了讨个说法,她在网上进行信访诉求,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最终通过市信访局的组织协调和相关部门的联合调解,让矛盾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我不知道嵊州有个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才去网上信访,要不我直接来这里,矛盾早就解决了,这个调解平台真是为我们老百姓搭建的服务平台。”近日,黄女士对本起纠纷的顺利化解,向俞学东、张正良等四位调解人员连声道谢。
去年年底,黄女士在我市城南某小区购买了一套110平方米的商品房,为早日住进新居,她与某装修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当时约定工期为120天,到今年5月底完工,合同价为83600元。
今年5月初,当工程进展到80%时,黄女士按合同条款支付给某装修公司共计工程款为66880元。后来,黄女士发现装修材料质量存在以次充好、施工要求不达标、预算价与实际价差距大等等,就与装修公司据理力争,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为此黄女士要求装修公司立即停工,赔偿损失。
为讨个说法,黄女士考虑到自己长期在杭州工作,无法回嵊州与相关部门联系,更不知道嵊州有个矛调中心,于是她在6月至7月间通过网上写信和政务热线进行投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较为重视,立即与某装修公司进行协调,并于6月15日向黄女士提出两个方案:一是继续履行合同,收费为78000元;二是退还12000元,不再履行合同。黄女士不认可这两个方案,于是她将信访诉求再次转到市信访局。
7月9日,负责该案调处的市信访局复查复核科科长俞学东,第一时间与黄女士取得联系,并约定时间让她来我市矛调中心协商。同时,多次与某装修公司负责人联系协调。经过一个星期的电话沟通和约谈,基本获得双方的调解认可,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相关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