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打了三年官司,我告完他,他又来告我。这些年,一审、二审、再审、执行,这些程序几乎走了个遍,现在终于解决了。”案件解决,积压在夏华(化名)心里多年的石头终于放下了。
近日,市人民法院甘霖法庭通过“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因合资经营企业产生的长达三年的一系列矛盾纠纷。
什么是“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机制?这场纠纷最终又是如何解决的?
合资经营产生系列矛盾
2014年,夏华与李凯(化名)合伙办厂,由李凯为公司法人,占股100%,经营过程中各半出资,利润均等享受,亏损各半承担。因经营理念不同,在2017年,李凯将股份全部转让给夏华,双方签订了协议书,并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进行了约定。但因双方暂时无法清偿公司全部债务,导致公司股份和法人实际并未变更登记到夏华名下。
之后,夏华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亏损,在2018年便停止了公司经营,出售了相关公司资产。而李凯担心公司债务增加对其不利,于是设法掌控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和相关财务账册。
随后,有两名债权人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该公司,要求支付货款,市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因公司法人和股东均在李凯名下,李凯无奈与两名债权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分期履行支付义务。
“与两位债权人产生的债务纠纷都是因夏华经营不当导致的,李凯以此为由起诉夏华,要求其承担债务。”市人民法院甘霖法庭副庭长楼颖说,而夏华在去年也起诉李凯,要求李凯变更公司法人和股东,交付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和相关财务账册,同时,夏华发现李凯运用其掌控公司公章、财务章和财务账册的情况下,与第三方公司有较大业务往来,他认为该收益属于其所有,李凯应当交付。但李凯认为,他没有利用公司的厂房、设备等任何生产资料,而是通过第三方公司代加工取得的收益,与夏华无关,所以无需向其支付。
创新机制化解多年积案
“案件的原告与被告之间股权纠纷、债务纠纷相互诉讼,而且诉讼量已经有四五起,甚至有一起已经进入了执行阶段。”楼颖说,案件开庭后,由于公司账务往来极大,承办人审理了三个多小时,很多案件事实仍无法查清,案件陷入僵局。
面对这样的问题,甘霖法庭立即启动“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机制,就是在法庭组建审执团队,与机关破产合议庭组建破产审判混合团队,一体推进“立案、审理、执行、破产”各环节,实现法庭辖区内案件全流程集约办理。这项机制立足系统思维,整体研判当事人涉案情况,从而提出最优最高效的矛盾化解方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目标,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法官的“办案压力”。
通过几个月多次的沟通和协调,案件逐渐有了眉目,双方均有意向就全部矛盾进行一次性解决。于是,甘霖法庭草拟了一份11条内容的和解方案,并召集双方签字。签字过程中,法官逐条耐心解释,最终双方除了对税务问题未达成一致外,其余均予以签字认可。签字后,夏某向法院撤回起诉,两人之间的多年诉讼告一段落。
“其实在本案中,很多问题都是由于当事人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造成的,特别是在撰写协议书时,最好聘请相关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员撰写。”楼颖说,像本案,公司虽由两人经营,但注册的持股人为一人,实际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公司在确定更换法定代表以后,应当及时到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变更登记,以免造成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