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吴越国赵昭文墓志铭”拓片。
嵊州历史悠久,早在秦汉时已建县称“剡”。《嵊县志》(修订本)等史志史料表明,五代吴越国时,剡县曾改为赡县,北宋年间复称剡县。不过,近日嵊州市地方史研究者朱刚经过深入研究,查阅大量史料,多方搜集证据,发现赡县复称剡县的时间与《嵊县志》(修订本)记载有出入,在时间上至少提前了11年。
一
《嵊县志》(修订本)记载:“五代吴越国时,剡县属越州东府。梁开平二年(908),吴越王钱镠析剡县东南13乡置新昌县,剡县改称赡县,属吴越国东府镇东军。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复称剡县,属江南东道越州,淳化四年(993)属两浙道越州,至道三年(997)属两浙路越州,宣和三年(1121)七月,改剡县为嵊县,仍属越州。”
“《嵊县志》(修订本)所载剡县改为赡县的时间,早在10多年前已被更新。”朱刚说,2006年嵊州市文物管理处征集到一块《唐故高府君(文漱)墓志铭》砖,根据这块唐代墓砖显示,唐咸通二年(861)唐末裘甫起义失败后不久,剡县已改称赡县,比《嵊县志》(修订本)记载的908年,提前了47年。
近日,收入新昌博物馆编的《魏晋风度》中一张名为“大宋吴越国赵昭文墓志铭”的拓片引起朱刚的注意。该墓志铭题为《大宋吴越国故登仕郎检校尚书屯田员外郎知中吴军榷粜转运务兼回图榷酒等务官赐绯鱼袋赵府君墓志铭(并序)》,高62厘米、宽65厘米。该墓志正面刻志文,楷书45行,满行44字,四周线刻卷云纹;崔昌鼎撰志,全文近1800字,详细记录墓主赵昭文生平。背面刻黄传庆撰迁葬记,楷书19行,满行19字,四周线刻几何纹。
据墓志铭介绍,赵昭文,字文昌,历任湖州安吉县尉、长兴县丞、会稽府新昌县令、明州奉化县令、台州黄岩县令、钱塘府桐庐县令、会稽府剡县令等职。北宋开宝四年(971),卒于苏州任上,春秋五十有一,卜葬于长洲县武丘乡大来里之原。墓志称赵氏:“显德二年乙卯岁(955)二月出守会稽府新昌县令……乾德五年丁卯岁(967)十月再守会稽府剡县令。”此时处于吴越国忠懿王钱俶执政时期。
“据此墓志铭,墓主赵昭文于北宋乾德五年(967)任剡县令,说明此时赡县已复称剡县,隶属于吴越国所称之‘会稽府’。这比《嵊县志》(修订本)记载的‘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复称剡县’的时间至少提前了11年。”朱刚说。
二
之后,朱刚开始多方搜集证据,考证墓志铭的真实性。很快,他发现在浙江省博物馆藏有大宋吴越国赵昭文墓志铭的拓本,《吴越胜览》《五代十国墓志汇编》等书也收录了该墓志铭。“有了浙江省博物馆和权威书籍的佐证,赵昭文墓志铭的真实性毋庸置疑。”朱刚认为。
此次的重大发现,在嵊州文史界引起了轰动。嵊州市地方文史专家金向银认为,朱刚的发现涉及赡县复称剡县的相关史料,可校正方志缺漏;赵昭文曾任吴越国剡县令,但地方志无载,可补职官志阙遗。“同时,其墓志铭内容弥补了历代文献对嵊州县名变更记载的不足,证实赡县复称剡县的时间非在吴越国纳土归宋的太平兴国三年(978),而是提前至吴越国忠懿王钱俶执政时期,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