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市审计局对所有的审计项目(除调查项目外)全面推行审前公告制度。 审前公告将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在被审计单位中张贴公告,公告内容为审计依据、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组人员构成、审计时间、审计实施的时间及审计组办公室地点,并公布监督电话等。同时,市审计局有选择地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审计项目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