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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市消协秘书长、共产党员叶立顺最不愿意看到的事,就是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他说,谁侵害消费者权益,我就和谁过不去。 当好“宣传员” 每年“3·15”前后,是组织学习、宣传《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大好时机,也是叶立顺最忙碌的一段时候,举行大型现场咨询、受理投诉活动,组织宣传车上街下乡,向消费者赠送维权资料……难怪其爱人常说:“每到‘3·15’,家里总好像少了一个人似的!” 为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转变,近年来,叶立顺走企业,进商场,为3000多名职工们上了法律法规方面的辅导课,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防范作用。 做好“娘家人” 随着《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作为消费者“娘家人”的消协,肩上的担子和责任也越来越重大。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以来,市消协共接待来访1532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拆547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2多万元。 要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建好防范网络,实行综合管理。为此,叶立顺和他的同事们作了不懈努力。他们在乡镇街道设立了21个联络站,在行政村及50户以上的自然村设联络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医院和商场等31个大中型企业设立监督联络站……被消费者称为“家门口的消协”。去年,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消协与市工商局96315整合资源,实行了合署办公。随着消费“安全网”的建立健全,老百姓在消费时觉得更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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